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国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旅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的方案,充分 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 2017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 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该薪酬方案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 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