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公告2017-06-15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7—033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现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90,475,241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3.1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635,377,999.5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458,040.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4,596,919,958.9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该
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0468092_H02
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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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县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开设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保荐
机构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0万元(含19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
办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银行理财产品品种
理财产品全部为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该等产品必须
符合高安全性、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要求;并且公司不能将募集资金所投
资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再用于质押;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决策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不得影响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
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
则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为确保安全性,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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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可控
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内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现金管理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9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90,000.00万元(含19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
财产品或办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
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1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90,000.00万元(含19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
财产品或办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
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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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90,000.00万元(含19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或办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
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万元(含190,000.00万元)的部分
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办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
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万元(含190,000.00万元)的部分
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办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
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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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
经公司2017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9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并
经公司2017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
行理财产品或办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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