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关于船舶期租的关联交易公告2017-09-06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临2017-057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船舶期租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或“公司”,连同附属公司,
合称“本集团”)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
运集运”)及其附属公司COSCO (Cayman) Mercury Co., Ltd.(以下简称“中远
水星”)、New Golden Sea Shipping Pte. Ltd.(以下简称“新鑫海航运”)(中远海
运集运、中远水星、新鑫海航运,合称“中远海运集运集团”),与太平船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船务”)签订船舶期租协议,根据业务需要,相互期租
船舶投入运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 9 月 5 日,中远海运集运集团与太平船务签署船舶期租协议(以下
简称“期租协议”),由中远海运集运集团期租入一艘 6500TEU 型集装箱船舶(带
岸电)和五艘 4250TEU 型集装箱船舶,同时将中远海运集运六艘 5500TEU 型集
装箱船舶期租给太平船务。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1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太平船务董事总经理张松声先生,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自 2017
年 5 月 25 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太平船务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
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涉及的租入和租出船舶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23 亿元(以假定
各船舶承租人在租期到期日均按期租协议的约定选择将租期延长 30 天计算;按
2017 年 9 月 5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
价 1 美元对人民币 6.54 元折算,下同)。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太平船务之间
仅存有《航运服务总协议》项下自 2017 年 8 月 30 日生效的日常关联交易(详见
《中远海控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 2017-055),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太平船务成立于 1967 年 3 月 16 日,企业性质为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张
松声先生,注册资本为 376,127,000 美元,主要股东为张允中先生、Y C Chang &
Son Pte Ltd 和 South Pacifi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主营业务为海运、集装箱
制造、货代、仓储、物流、堆场等,注册地为新加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按照期租协议,本次交易标的是太平船务出租给中远海运集运集团的一
艘 6500TEU 型集装箱船舶(带岸电)、五艘 4250TEU 型集装箱船舶,及中远
海运集运出租给太平船务的六艘 5500TEU 型集装箱船舶。上述船舶不存在抵
押、质押或其他类似性质的限制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使用权的情况。
(二)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方法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租金价格(包括期租入、期租出)为每天每一个箱位(TEU)1.1 美元(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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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人民币 7.19 元)。考虑到期租船型的稀缺性、该等船型市场租金的较大波动性
及中远海运集运集团与太平船务之间的合作及互惠互利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
成一致。定价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签署方
1、中远海运集运(5500TEU 型船舶的出租人)
2、太平船务(5500TEU 型船舶的承租人、6500TEU/4250TEU 型船舶的出
租人)
3、中远水星(6500TEU/4250TEU 型船舶﹝除“KOTA LAYAR”﹞的承租人)
4、新鑫海航运(“KOTA LAYAR”的承租人)
(二)租金、租期
1、由中远海运集运期租给太平船务的船舶
箱位 每日租金 租金总额 租金总额折合
船名 租期
(TEU) (美元) (美元) (人民币元)
自 2017 年 9 月
COSCO 5 日,直至
SHANG 5446 5,990.60
HAI 2018 年 4 月 26
日
自 2017 年 9 月
XIN 5 日,直至 10,350,945 67,695,180
XIA 5668 6,234.80
MEN 2018 年 4 月 28
日
自 2017 年 9 月
COSCO 5 日,直至
ANTWE 5446 5,990.60
RP 2018 年 5 月 10
日
XIN
5688 6,256.80 自 2017 年 9 月
CHANG
3
SHU 5 日,直至
2018 年 5 月 12
日
自 2017 年 9 月
XIN FU 5 日,直至
5688 6,256.80
ZHOU 2018 年 5 月 18
日
自 2017 年 9 月
COSCO 5 日,直至
HAMB 5446 5,990.60
URG 2018 年 6 月 25
日
2、自太平船务期租入的船舶
箱位 每日租金 租金总额 租金总额折合
船名 租期
(TEU) (美元) (美元) (人民币元)
自 2017 年 9 月
KOTA 5 日,直至
CANTI 6606 7,266.60
K 2018 年 4 月 3
日
自 2017 年 9 月
KOTA 5 日,直至
4250 4,675.00
LAJU 2018 年 4 月 4
日
自 2017 年 9 月
KOTA 5 日,直至 55,738,680
4250 4,675.00
LAYAR 2018 年 4 月 28 8,522,734
日
自 2017 年 9 月
KOTA 5 日,直至
LAMBA 4250 4,675.00
NG 2018 年 6 月 18
日
KOTA
4250 4,675.00 自 2017 年 9 月
LUMAY
4
AN 5 日,直至
2018 年 7 月 9
日
自 2017 年 9 月
KOTA 5 日,直至
4250 4,675.00
LATIF 2018 年 5 月 24
日
3、有关说明
根据期租协议,各船舶承租人有权将租期延长或缩短 30 天;以上各船舶租
金总额按每日租金价格乘以最长租期(即到期日期加 30 天)计算。
(三)租金支付安排
租金在到期日按照交船前通知的银行支付给出租人或其指定的收款人,每
15 天支付下一笔租金,剩余租期不足 15 天的,租金应按照剩余天数在到期时支
付。
(四)其他主要条款
1、还船:还船区域:新加坡到南日本区域的任一安全港口,包括巴生港,
中国大陆,香港。具体还船港口由承租人选择。还船点:离开还船港时引航员最
后下船的地点。还船时间:白天晚上星期日和假日的任何时间不限。还船通知:
船舶承租人应在 30/15/10/7 天之前向出租人发出预计还船的时间和可能的地点的
通知,并提前 1 至 3 天通知确定的还船时间地点。
2、航行区域:船舶在承租人的航线范围内运营,需在协会限制区域中的安
全港口/安全泊位间挂靠并总是处于漂浮状态,船舶仅可装载置于 ISO 标准集装
箱内合法的货物。
3、协议的生效时间:2017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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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约责任:未按时支付租金的,经出租人提前 5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承租
人,而承租人仍未足额偿付,则出租人有权收回其出租的船舶,且不影响出租人
向承租人索赔。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远海运集运集团近期在美西南、纽西兰、非洲、印度等航线上的合作
进展、业务需求及投船安排,本次交易可解决中远海运集运集团内部无合适运力
以及外部租船市场特定船型目前“一船难求”的局面,满足中远海运集运集团上
述航线运力的特定需求;同时,通过出租富余船舶,可使中远海运集运集团船舶
得到妥善安置。预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盈利、资产及负债产生不利财务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协议已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关联董事张松声先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及发表意见,独立董事杨
良宜、吴大卫、周忠惠、顾建纲事前认可将本次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协议的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公司
张松声董事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及回避发表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本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集团及
独立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协议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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