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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锻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24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材
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我们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专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