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爱普股份: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12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之一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16年
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黄彦宾先生、黄采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经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监事任期三年。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5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关于对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
议案》、《关于 201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监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
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
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6年,监事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相关
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16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
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
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
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完
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有效运转和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
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情形发生。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七)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市场公允价格和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
的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制订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履行制度,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进入敏感期
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同时,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
部门要求整改情形。


     2017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
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请各位监事审议并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