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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通联: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7-10-28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独立意见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提交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
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董叶顺、沈岳青、张燎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