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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帝股份: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转债代码:113514           转债简称:威帝转债
转股代码:191514           转股简称:威帝转股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提供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最高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
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威帝股份”)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决定书[2018]113 号文批准,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采用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
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发行了 20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00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2,403,393.14 元,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
第 ZA15470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确保不影
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将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
理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
超过 12 个月。
    (四)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
优先用于补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已经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虽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
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将实时
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
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
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
质押。
    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
算工作;公司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
安全。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
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
有关的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
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
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
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可转换公司债
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
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
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
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3.通过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
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上限为 17,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
在保障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威帝股份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通过威
帝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相应的审议程序。
    2.威帝股份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
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威帝股份通过对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威帝股份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1、《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