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大豪科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告2018-01-09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编号:2018-002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果董事对临时公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37号《关于核准北京大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南通瑞祥针织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由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08,480股新股募集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2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3,508,480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0.07元/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00,000.00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999,993.6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2月20日全部到
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年12月21日出具XYZH/2017BJA8034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本次配套融资金额为 10,550 万元,其中 1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550 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以及其他费
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现金对价部分为 10,000 万
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
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出
具的《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7BJA80344),截至 2018 年 1 月 8 日,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
定,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可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的自筹资金为 99,999,993.60 元。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资产重组
配套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
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
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
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内
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
    4.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大豪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有资金事项未违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对大豪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有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5.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