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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众股份:凯众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04-30  

                        公司代码:603037                                  公司简称:凯众股份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04276号《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
281,116,537.02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04,901,3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最终实
际现金分红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确定。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凯众股份             603037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海                                  喻会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
                                                                 号
           电话            021-58388958                          021-58388958
         电子信箱          kaizhongdm@carthane.com               kaizhongdm@carthane.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产品目前主要配套于乘用车市场,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尤其是乘用车市场的发展情
况对公司业务具有较大影响。
    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21 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 2,608.2 万辆和 2,627.5 万辆,同比分别
增长 3.4%和 3.8%。其中,乘用车产销 2,140.8 万辆和 2,148.2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7.1%和 6.5%。
中国汽车市场在经历了连续第三年负增长后已经恢复,虽然 2021 年依旧受到疫情和芯片短缺的影
响,但中国汽车市场仍然实现了正增长。
    2021 年 12 月,我国汽车生产和销售分别为 290.7 万辆和 278.6 万辆,环比分别增长 12.5%和
10.5%,同比分别增长 2.4%和-1.6%。从产能和销量比来看,汽车行业缺芯的问题已基本得到缓解。
    从新能源汽车走势情况来看,2021 年全年保持了产销两旺的发展局面,新能源产销分别完成
354.5 万辆和 352.1 万辆,同比均增长 1.6 倍。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主要从事汽车(涵盖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和
智能驾驶汽车)底盘悬架系统减震元件和操控系统轻量化踏板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非
汽车零部件领域高性能聚氨酯承载轮等特种聚氨酯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公司汽车底盘悬架系统减震元件产品主要包括聚氨酯缓冲块、聚氨酯弹簧垫、聚氨酯减震
支撑以及防尘罩等,其中聚氨酯缓冲块、聚氨酯弹簧垫、聚氨酯减震支撑竞争优势明显,产品技
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二,国际市场上也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材料
配方技术和与整车厂同步的工程设计开发能力是公司减震元件产品的核心优势;供货方式包括为
整车企业一级供货或者通过悬架总成供应商为整车企业二级供货。
    公司经过近 30 年的市场拓展和积累,已与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长安
马自达、本田汽车、神龙汽车、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上汽通用五菱、长城汽车、江淮汽车、
广汽集团、北汽集团、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等国内主要整车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公
司的客户资源覆盖面广且结构完善。
    大力开发国际市场是公司减震业务的发展战略,目前公司已是保时捷(德国)、大众(德国)、
奥迪(德国)、GM(北美)、福特(北美)、菲亚特-克莱斯勒、本田(日本)、马自达(日本)、Driv
集团、ZF、Hitachi-Astemo、ThyssenKrupp、BWI 等国际知名整车企业和悬架总成企业的供应商。
    公司减震元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车和智能驾驶车辆,无论是传统汽车制造企业的新能源
车型,还是新造车势力开发的新车型,公司均有覆盖。
    2、公司轻量化踏板总成产品包括制动、离合和电子油门三种踏板,有单体式和集成式两种总
成方式,轻量化和集成化是公司踏板总成产品的主要特色;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轻量化踏板总成
产品开发、生产的自主品牌企业;电子油门是公司为了强化踏板总成核心竞争力而成功开发的汽
车电子产品,既能生产踏板总成、又能生产电子油门是公司踏板业务的另一特色;踏板总成产品
均是直接向整车企业一级供货。
    公司踏板业务主要客户包括上汽大众、上汽奥迪、上汽乘用车、蔚来汽车、理想汽车、吉利
汽车、吉利宝腾、江铃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北汽集团、上汽大通、南京依维柯、奇瑞汽车、东
风柳汽、东风乘用车等国内乘用车整车企业,近期还成功开发长安福特等合资整车企业客户。
    由于新能源汽车对节能减噪的要求更加严格,整车企业更倾向于使用轻量化踏板。公司踏板
总成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无论是传统汽车制造企业的新能源车型,还是新造车势力开发
的新车型,公司均有涉及。
    3、高性能聚氨酯承载轮是公司的非汽车业务产品,主要用于物流输送线、电动叉车、AGV
智能仓储搬运设备、隧道挖掘盾构设备和汽车生产线等自动化装备行业,是公司利用自身的聚氨
酯材料优势,与国际知名的聚氨酯原材料供应商合作开拓国内市场的产品,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采购流程图及简介)

      采购                   询价、样品                  供应商                 采购价格评审及                    采购物资接收、

      需求                   试用及评审                竞价及定点                   采购合同签订                    验收入库


    公司根据多年的采购经验,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设备工装
等采购流程和供应商选择制度,公司原材料、外购件、设备工装等采购工作由采购部负责。
    每月公司订单管理部根据本月的月度订单情况,参考现有库存量和安全库存情况,制定原材
料及外购件采购计划,在公司ERP系统中下达采购任务;采购部评审采购订单并批准后实施,负责
具体的采购任务和采购物资的跟踪和监控;采购物资检查验证合格后入库。对于设备工装采购及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公司采取设立采购委员会及采购小组负责询价、报价等事项,最终定点或者
定标由总经理审批确定;
    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采购部负责寻找、筛选潜在供应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供货能力调
查和评审以及模拟报价和价格评估,工程部对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能力评审,质量管理部对供应
商进行质量能力评审,最后公司召开供应商评审会议,评审合格的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采购部和质量管理部对供应商进行日常供货业绩评价和考核以及年
度综合评价,根据业绩评分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评分,按评分情况进行等级划分,并帮助供应商
持续改善提升,以此保障供应商能够从技术能力、质量水平、物流配送和商务竞争力等全方位满
足公司要求,从而提高公司地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2、生产模式(流程图及简介)

        客户需求                 订单评审              制定生产计划                    产品按订单

        获得订单                                         安排生产                       交付客户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按单生产”的生产组织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用最少的资源,
快速反应,组织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为了消除或降低呆滞物料风险,提高库存周转天数,公司在
获得客户订单后,须经公司销售部、采购部、订单管理部、生产工厂等各部门评审,订单管理部
根据评审的订单,编制生产和用料计划,下达采购和生产任务,采购部负责采购,生产部组织产
品生产,订单管理部负责产品的交付。在生产过程中,公司采取了精细化的生产管理方式,制定
了详细的订单处理和生产管理流程制度,将订单和计划评审、生产准备、生产实施、生产入库、
订单交付和销售管理等生产步骤进行了多步细分,将生产作业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同时对各步
骤的执行情况均进行严格的把关和监督,加强自动化操作,关键质量控制点加强防错体系,从产
线设计开始加强关键工序组装防错与精确追溯,保障产品质量的优良。公司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已
深入贯彻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形成了卓有成效的生产经营模式。
    3、销售模式(流程图及简介)

             获得客户车型规划               项目开发                   评审、签订                  获得月度订单

              确定目标项目                  确认定点                年度销售框架合同               进入生产流程




    (1)销售方式
    公司销售市场主要分为两部分;国内配套市场和海外市场。
    在国内配套市场,作为汽车整车制造的一级或二级配套供应商,公司产品主要由销售部门直
接销售给汽车整车制造商或其配套供应商。在海外市场,公司对海外 OEM 客户通过自营出口方式
进行销售,国外 OEM 客户与国内 OEM 客户类似,客户通过其订单系统,每月下达具体采购订单。
国外的 AM 客户主要是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通过他们进入汽车连锁卖场或修理店。
    (2)定价策略
    公司与整车企业就新订单签订多年的意向性框架合同时,会综合客户的信用、货款支付期限
的长短和需求数量等因素,通过与客户进行谈判和沟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约定供货价格以
及未来几年降价的范围和原则。对于 OEM 客户,公司一般会综合客户的信用、货款支付期限的长
短和需求数量等因素,每年就产品价格进行谈判与协商,确定下年的供货价格。公司与客户约定
下年的供货价格后,在该年内价格通常不再变动。
    对于售后市场客户,公司价格一般保持稳定,除非原材料价格或者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销售的信用政策和收款结算方式
    销售方式       信用政策                                      收款结算方式
    国内配套市场   根据规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信用期限,一          现款、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
                   般在 1-6 个月
    海外市场       根据规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信用期限,一          TT、现款
                   般在 1-6 个月
    对于不同客户,公司在签订的框架性意向合同或者年度合同中具体约定信用政策和收款结算
方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增减(%)
总资产                 1,034,454,589.62       963,246,947.28            7.39   940,826,470.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90,204,271.56       868,864,456.79           2.46     845,152,266.59
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548,400,898.67       494,397,943.89          10.92     493,692,451.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4,217,736.13        82,718,535.31           1.81      81,033,061.7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9,549,727.01        67,625,666.56          17.63      71,552,968.7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9,097,110.98       185,052,779.50         -35.64     103,287,243.75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减少0.11个
                                       9.52               9.63                           9.65
率(%)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0               0.78         2.56              0.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0               0.78         2.56              0.77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28,834,911.34     122,369,012.59     125,046,979.64          172,149,995.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2,020,762.39      21,541,091.90      21,068,788.95           19,587,092.89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1,971,233.63      18,396,083.46      20,226,348.37           18,956,061.55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760,081.75      18,305,904.22      31,732,954.78           60,298,170.23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2,27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0,91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比例     限售条     冻结情况            股东
                                期末持股数量
        (全称)       增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杨颖韬                     0     22,097,891      21.0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
                            0     10,247,364       9.77        0       无        0       国有法人
 院有限责任公司
 杨建刚                     0         2,984,405    2.84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李建星                     0         2,724,891    2.60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刘仁山                     0         2,724,891    2.60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侯瑞宏                     0         2,595,134    2.4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黄月姣                     0         2,530,255    2.4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王亚萌              -236,020         2,030,000    1.94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高丽                       0         1,946,351    1.8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何建国              -248,500         1,530,050    1.4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2020 年 1 月 19 日,股东杨颖韬、杨建刚、侯瑞宏、刘仁山、李
的说明                        建星、高丽、王亚萌、黄月姣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后解除。 2020
                              年 5 月 20 日,杨颖韬、杨建刚、侯瑞宏、侯振坤四人签署一致
                              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
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