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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酒家: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8-025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含
 子公司)2018 年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市广州酒家黄埔有限公司(下称“黄埔公司”)、
 广州市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弘鼎公司”)及广州市德利丰食品有限公
 司(下称“德利丰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预计 2018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黄埔公司、弘鼎公司、德利丰公司发生
 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3,004 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2017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与黄埔公司、弘鼎公司发生商品采购的交易金额为 1.82
 万元。预计 2018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黄埔公司、弘鼎公司等出售商品与提
 供劳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2,181 万元,2017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黄埔公司、
 弘鼎公司等出售商品与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为 1,544.98 万元。
      (二)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8 年    2017 年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弘鼎公司        采购商品         市场定价          3.00       1.20
                     黄埔公司        接受劳务         市场定价          1.00       0.62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德利丰公司       采购商品         市场定价      3,000.00           -
                      小计                                          3,004.00       1.82
                     黄埔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1,500.00     966.79
                     黄埔公司       商标使用费        市场定价         31.00      26.2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弘鼎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650.00     551.99
                      小计              -                -          2,181.00   1,544.98
                             合计                                   5,185.00   1,5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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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一介绍
    1、关联人基本情况:广州市广州酒家黄埔有限公司
    (1)名称:广州市广州酒家黄埔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廖穗红
    (3)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海源路 39 号首二层(原海员俱乐部)
    (4)注册资本:1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04 年 8 月 5 日
    (6)主营业务:酒类零售;中餐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餐饮管理;商品零售贸
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黄埔公司资产总额 1,029.59 万元,净资产 708.35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 513.84 万元。(经审计数据)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廖穗红                         60%

      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

                         合计                                   1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黄埔公司 40%的股权,黄埔公司属于
公司的餐饮参股经营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黄埔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黄埔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人二介绍
    1、关联人基本情况:广州市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广州市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大江
    (3)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中路 306 号第四层 E09 房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15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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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批发;散装食品批发;
糕点、糖果及糖批发;酒类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糕点、面包零售;酒类零售;
散装食品零售;餐饮管理;贸易咨询服务。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弘鼎公司资产总额为 857.33 万元,净资产为 823.92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为-9.13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李大江                           90%

      2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口福公司持有弘鼎公司
1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有关规定,弘鼎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弘鼎公司目前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人三介绍
    2、关联人基本情况:广州市德利丰食品有限公司
    (1)名称:广州市德利丰食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巨豪
    (3)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维工业路 8 号
    (4)注册资本:8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
    (6)主营业务: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不含现场制售);糕点、面包制
造(不含现场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德利丰公司资产总额为 800.00 万元,净资产为
800.00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为 0.00 万元。
    (8)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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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市盛洲德威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60%

        2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40%

                         合计                                1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口福公司持有德利丰公
司 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有关规定,德利丰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德利丰公司依法存续正处于生产经营筹备中,运营情况
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含子公司)与黄埔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及招
牌使用费,包括但不限于月饼系列产品、速冻食品、腊味食品、饼酥类食品等。
    2.公司(含子公司)与德利丰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商品交易,主要交
易商品为德利丰公司生产的饼酥类食品。
    3.公司(含子公司)与弘鼎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包
括但不限于月饼系列产品、速冻食品、腊味食品等。采购交易主要为零星小额采
购。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具体交易内
容将根据后续签署的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
务购销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资源,
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
小。上述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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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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