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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酒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9-01-2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酒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酒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广州酒家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
年度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含子公司,下同)需与关联方广州市广州酒家
黄埔有限公司(下称“黄埔公司”)、广州市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弘鼎公
司”)及广州市德利丰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德利丰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
交易。
    (二)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 2018 年度公司向黄埔
公司、弘鼎公司、德利丰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预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3,004 万元(人民币,下同);2018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黄埔公司、弘鼎公
司等出售商品与提供劳务预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2,181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相关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
具体如下:
                 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1
                                                                        2018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8 年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差异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未经审计)
                弘鼎公司         采购商品    市场定价        3.00                    -          -3.00
采购商品/接     黄埔公司         接受劳务    市场定价        1.00                    -          -1.00
  受劳务       德利丰公司        采购商品    市场定价     3,000.00             930.20       -2,069.80
                 小计               -           -         3,004.00             930.20       -2,073.80
                黄埔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1,500.00            1,041.19       -458.81
                黄埔公司        商标使用费   市场定价       31.00               29.12           -1.88
出售商品/提
                弘鼎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650.00              873.47         223.47
  供劳务
               德利丰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              10.03          10.03
                 小计               -           -         2,181.00            1,953.81       -227.19
                         合计                             5,185.00            2,884.01      -2,300.99
差异原因说明:
受市场变化及关联公司产品生产及销售策略变化的调整所致。

       2018 年,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超过预计金额的
  差异未达到 300 万元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以上,无需提
  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或披露。
       (三)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德利丰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
  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2018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与德利丰公司发生商
  品采购的交易金额为 930.20 万元。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黄埔公司、
  弘鼎公司、德利丰公司等出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2,535 万元,2018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黄埔公司、弘鼎公司、德利丰公司等出售商品与提供劳
  务交易金额为 1,953.81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18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9 年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未经审计)
   采购商品/   德利丰公司        采购商品     市场定价           2,500.00                 930.20
   接受劳务       小计                  -           -            2,500.00                 930.20
                黄埔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1,200.00                1,041.19
                黄埔公司        商标使用费    市场定价                35.00                29.12
   出售商品/
                弘鼎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1,000.00                 873.47
   提供劳务
               德利丰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300.00                10.03
                  小计                  -           -            2,535.00                1,953.81
                                               2
                                                                     2018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9 年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未经审计)
                      合计                              5,035.00           2,884.01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一介绍
    1、关联人基本情况:广州市广州酒家黄埔有限公司
    (1)名称:广州市广州酒家黄埔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廖穗红
    (3)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海源路 39 号首二层(原海员俱乐部)
    (4)注册资本:1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04 年 8 月 5 日
    (6)主营业务:酒类零售;中餐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餐饮管理;商品零
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黄埔公司资产总额 1,360.26 万元,净资产 675.70
万元,2018 年 1-11 月净利润 523.86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廖穗红                           60%
      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
                             合计                                   1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黄埔公司 40%的股权,黄埔公司属于
公司的餐饮参股经营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黄埔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黄埔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人二介绍
    1、关联人基本情况:广州市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广州市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3
    (2)法定代表人:李大江
    (3)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 219 号第五层及第七层(部位:7
楼 8706 之三)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15 年 6 月 19 日
    (6)主营业务:酒类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
糕点、糖果及糖批发;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乳制品批发;散装食品批发;水
果批发;冷冻肉批发;蛋类批发;生鲜家禽批发;海味干货批发;清洁用品批发;
计算机零配件批发;餐饮管理;贸易咨询服务。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弘鼎公司资产总额为 945.47 万元,净资产为 925.71
万元,2018 年 1-11 月净利润为 101.78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李大江                           90%
      2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口福公司持有弘鼎公司
1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有关规定,弘鼎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弘鼎公司目前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人三介绍
    1、关联人基本情况:广州市德利丰食品有限公司
    (1)名称:广州市德利丰食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巨豪
    (3)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维工业路 8 号
    (4)注册资本:13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
    (6)主营业务: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不含现场制售);糕点、面包制
造(不含现场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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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德利丰公司资产总额为 1,659.94 万元,净资产为
1,141.57 万元,2018 年 1-11 月净利润为-158.43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市盛洲德威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60%
      2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40%
                         合计                                  1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口福公司持有德利丰公
司 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有关规定,德利丰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德利丰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含子公司)与黄埔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及招
牌使用费,包括但不限于月饼系列产品、速冻食品、腊味食品、饼酥类食品等。
    2.公司(含子公司)与德利丰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商品交易,主要交
易商品为德利丰公司生产的月饼系列产品、饼酥类食品。
    3.公司(含子公司)与弘鼎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包
括但不限于月饼系列产品、速冻食品、腊味食品、菜式类食品等。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具体交易内
容将根据后续签署的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
务购销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资源,
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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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
小。上述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
审批程序
    公司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
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19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审议全体董事均无须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1、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
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公司的主要业
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州酒家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广州酒家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广州酒家上述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确认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谭旭                    赵倩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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