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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酒家: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9-018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总股本403,996,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61,598,473.60元(含税)。
    2.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仅指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3,947,333.56元。
按《公司法》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464,158,956.61元。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派预案:拟以2018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
403,996,18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人民币,
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61,598,473.60元。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2.0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分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分配事宜。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指引》等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
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
定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