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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酒家: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9-060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本次调整前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1 月 1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

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广州市

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弘鼎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

过 1,000 万元。

    2.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10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

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

案审议全体董事均无须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调整后,2019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预计向弘鼎公司出售商品与提供劳务

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2,200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
                        公司调整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调整前 2019  调整后 2019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年预计全年发 年预计全年发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生金额       生金额
  出售商品/      弘鼎       销售       市场
                                                      1,000            2,200
  提供劳务       公司       商品       定价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广州市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广州市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大江
    (3)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 219 号第五层及第七层(部位:7
楼 8706 之三)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15 年 6 月 19 日
    (6)主营业务:酒类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
糕点、糖果及糖批发;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乳制品批发;散装食品批发;水
果批发;冷冻肉批发;蛋类批发;生鲜家禽批发;海味干货批发;清洁用品批发;
计算机零配件批发;餐饮管理;贸易咨询服务。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弘鼎公司资产总额为 1,653.08 万元,净资产为
983.24 万元,2019 年 1-9 月净利润为 98.34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李大江                       90%
      2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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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持有弘鼎公司 10%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
有关规定,弘鼎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弘鼎公司目前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含子公司)与弘鼎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
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月饼系列产品、速冻食品、腊味食品、菜式
类食品等。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具体交易内容将根据
签署的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
务购销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
小。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9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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