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67 公司简称:振华股份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振华股份 603067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前炎 朱士杰 电话 0714-6406329 0714-6406329 办公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 道668号 道668号 电子信箱 603067@hszhenhua.com zsj@hszhenhua.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303,211,674.48 1,226,494,173.71 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79,019,470.40 1,118,502,671.67 5.41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1,740,580.49 -54,160,623.25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701,433,602.13 534,156,812.20 3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9,471,685.63 50,789,122.76 76.1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7,988,889.52 48,989,303.28 79.61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72 4.76 增加2.96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9 0.16 81.2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9 0.16 81.25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5,74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质 数量 数量 (%) 数量 蔡再华 境内自 49.48 152,390,700 152,390,700 质押 11,900,000 然人 海宁兄弟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 2.53 7,784,700 0 无 0 国有法 人 阮国斌 境内自 1.83 5,628,160 0 质押 1,218,000 然人 湖北盛世高金创业投资有 境内非 1.69 5,197,500 0 无 0 限公司 国有法 人 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 1.55 4,784,700 0 无 0 司 国有法 人 毛志国 境内自 1.46 4,487,360 0 质押 4,158,000 然人 柯愈胜 境内自 1.12 3,461,920 0 质押 2,400,000 然人 姜玉英 境内自 1.10 3,374,000 0 无 0 然人 柯尊友 境内自 0.68 2,079,000 0 无 0 然人 石大学 境内自 0.65 1,994,000 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明 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铬盐产品主要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医药、染料、饲料添加剂、催化剂、陶瓷、木 材防腐、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航天、军工等行业,作为重要的无机化工产品,是国民经济发 展的重要原料,与宏观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2018 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推进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成本管控,积极调整市场布局,优化产品 结构,提升环保工艺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挖掘成长空间,保障了生产经营的平稳较快发展, 促进了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的持续提升,实现了利润的大幅增长,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龙头地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