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 康尼机电 股票代码: 60311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廖良茂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科技十路锦裕源大厦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田小琴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科技十路锦裕源大厦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科技十路锦裕源大厦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17年12月7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康尼机电”)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 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 在康尼机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 7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 7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一、权益变动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8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0 三、本次交易须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1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14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康尼机电股份的情况.......................................................15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16 第六章 备查文件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8 3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康尼机电 指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廖良茂、田小琴、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 指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的康尼机电股份 比例由0%变为8.27% 标的公司、龙昕科技 指 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 众旺昕 指 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森昕投资 指 赣州森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康尼机电向廖良茂、田小琴、梁炳基等16位自然人及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 众旺昕、森昕投资、泓锦文并购、盛创置业4家机构 指 组、本次交易 购买其持有的龙昕科技100%股权;同时拟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1,264万元 廖良茂、田小琴、曾祥洋、胡继红、吴讯英、苏丽 萍、罗国莲、刘晓辉、梁炳基、孔庆涛、蔡诗柔、林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锐泉、符新元、苏金贻、邓泽林、王赤昌16位自然人 指 及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州森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泓锦 文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盛创置业有 限公司4家机构 东洲评估、评估机构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龙昕科技100%的股权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 康尼机电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 指 组、本次交易 的龙昕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康尼机电与交易对方于2017年3月22日签署的《南京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 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于2017年9 指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月15日签署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龙 议》 昕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 康尼机电与补偿义务人于2017年3月22日签署的《南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股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指 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于2017年9月15日签署的 议》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 司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5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廖良茂 姓名 廖良茂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曾用名 无 身份证号码 362125197912******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紫阳乡高基坪村源溪组24号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科技十路锦裕源大厦 其他国家居留权 无 (二)田小琴 姓名 田小琴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曾用名 无 身份证号码 360481197905****** 住所 江西省瑞昌市横立山乡芦塘村称铊岭五组04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科技十路锦裕源大厦 其他国家居留权 无 (三)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 成立日期 2016年5月11日 廖良茂 伙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UPFEN6J 注册地址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4号松科苑6号楼101-3A室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科技十路锦裕源大厦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众旺昕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廖良茂、田小琴及众旺昕未持 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任何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廖良茂先生与田小琴女士为夫妻关系;廖良茂先 生为众旺昕的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为90%,为众旺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7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康尼机电拟通过本次交易收购龙昕科技100%股权,形成“轨道交通+消费电 子”双主业经营格局,抵御宏观经济波动的能力将显著增强。同时,通过本次交 易,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业务规模大幅提升,持续盈利及持续增长能力显著 增强,公司价值显著提升,有利于提高对投资者的回报水平。此外,康尼机电 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完善,运行规范,而龙昕科技作为非上市企 业,正处于快速成长期,亟需良好的发展平台;双方发展阶段不同,资源互 补,在公司经营和管理方面可实现协同发展。 本次交易中,康尼机电拟向廖良茂等16位自然人及众旺昕等4家机构购买其 持有的龙昕科技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11,264万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将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和交易相关费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 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如下承诺: 1、廖良茂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锁定的进一步承诺 交易对方廖良茂、田小琴、众旺昕于2017年9月15日出具《关于股份追加锁 定的承诺函》,就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作出如下进一步承诺: ①本人/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0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 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在上述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将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质押给第三方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 ②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本企业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8 ③若本人/本企业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 应调整。 ④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2、廖良茂及一致行动人不参与本次配套资金认购 根据廖良茂、田小琴、众旺昕与康尼机电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约定,廖良茂、田小琴、众旺昕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以关联方 名义)参与认购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以 任何方式增持康尼机电股份,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保证不通过任何方 式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谋求康尼机电的实际控制权。 3、廖良茂、田小琴、众旺昕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康尼机电与廖良茂、田小琴、众旺昕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约定,廖良茂、田小琴、众旺昕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以关联方 名义)参与认购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以 任何方式增持康尼机电股份,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保证不通过任何方 式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谋求康尼机电的实际控制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通过本次交易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以外,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9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龙昕科技100%股权,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拥有龙昕科技100%权益。标的资 产交易价格为340,000万元,扣除支付现金对价部分,购买资产发行股份价格按照 14.86元/股测算(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调整为14.86元/股,已扣除2016年度现金 红利),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合计157,292,234股。 同时,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1,264万元,不超过本次拟 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 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廖良茂、田小琴及众旺昕的权益变动情 况如下: 交易前持有康 交易前持有 交易后持有康 交易后持有 股东名称 尼机电股份数 康尼机电股 尼机电股份数 康尼机电股 (万股) 权比例 (股) 权比例 廖良茂 - - 50,590,801 5.65% 田小琴 - - 3,514,535 0.39% 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 - - 19,992,026 2.2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交易中,康尼机电拟向廖良茂等16位自然人及众旺昕等4家机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龙昕科技100%的股权。本次标的资产交易金额为 340,000万元,其中以发 行股份方式支付2,337,362,775.04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1,062,637,224.96元。 为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康尼机电拟向不超过10名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11,264万元,发 10 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康尼机电总股本的20%。在该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 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 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7年3月24日。 按照中国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均价计算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交 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测算结果如下: 定价区间 前20个交易日 前60个交易日 前120个交易日 交易均价(元/股) 14.44 14.96 14.24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充分考虑近年实际经营情况和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对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进行了综合判断,为了更加准确的反映 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以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在兼顾各方利 益的基础上,通过与交易对方的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60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4.96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 为14.96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符合《重组办法》的规定。 若在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2017年6月8日,上市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738,383,25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838,325元。2017年6月27日,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1 14.86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龙昕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 交易对价总金额 序号 交易对方 科技股权 获得现金对价 获得股份对价 折合股份数量 (元) 比例 (元) (元) (股) 1 廖良茂 22.1112% 751,779,312.93 - 751,779,312.93 50,590,801 2 田小琴 1.5361% 52,225,998.00 - 52,225,998.00 3,514,535 3 曾祥洋 1.8071% 61,442,651.78 12,288,530.00 49,154,121.78 3,307,814 4 胡继红 1.8071% 61,442,651.78 12,288,530.00 49,154,121.78 3,307,814 5 孔庆涛 1.8071% 61,442,651.78 12,288,530.00 49,154,121.78 3,307,814 6 吴讯英 1.2048% 40,961,767.85 8,192,353.00 32,769,414.85 2,205,209 7 苏丽萍 1.2048% 40,961,767.85 8,192,353.00 32,769,414.85 2,205,209 8 罗国莲 0.6024% 20,480,883.93 4,096,176.00 16,384,707.93 1,102,604 9 梁炳基 6.5955% 224,248,526.25 - 224,248,526.25 15,090,748 10 刘晓辉 2.9691% 100,948,433.59 - 100,948,433.59 6,793,299 11 王赤昌 2.4081% 81,875,764.04 - 81,875,764.04 5,509,809 12 邓泽林 1.2041% 40,937,856.42 - 40,937,856.42 2,754,902 13 苏金贻 1.0596% 36,025,311.60 - 36,025,311.60 2,424,314 14 符新元 0.5458% 18,558,496.96 - 18,558,496.96 1,248,889 15 林锐泉 0.4014% 13,645,952.14 - 13,645,952.14 918,300 16 蔡诗柔 0.2408% 8,187,591.76 - 8,187,591.76 550,981 17 众旺昕 11.6503% 396,108,692.29 99,027,173.00 297,081,519.29 19,992,026 18 森昕投资 22.7199% 772,475,706.96 772,475,706.96 - - 泓锦文并 19 15.1344% 514,568,742.46 133,787,873.00 380,780,869.46 25,624,553 购 20 盛创置业 2.9906% 101,681,239.62 - 101,681,239.62 6,842,613 合计 100.00% 3,400,000,000.00 1,062,637,224.96 2,337,362,775.04 157,292,234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因四舍五入形成。 若在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确定的股份数量为准。 12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分红、配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相应调整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1,264万 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康尼机电总股本的20%。在该范围内,最终发 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分红、配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相应调整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数量。 三、本次交易须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已于2017年3月23日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已于2017年3月22日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与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本次交易已经4家机构交易对方权力机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 2017年6月8日,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2017年9月1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3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南 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及《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 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廖良茂、田小 琴、森昕投资及众旺昕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议》,并与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7年9月21日,上市公司收到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审查决定通知》 (商反垄审查函[2017]第56号),商务部已经审核通过了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 集中审查。 2017年11月30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康尼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廖良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7]2149号),证监会已经核准公司向廖良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14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康尼机电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未有买卖康尼机电股份的情 况。 15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6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康尼机电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三、康尼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 《盈利预测及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 五、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康 尼机电证券部。 17 附表 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南京康尼机电股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发区恒达路19号 股票简称 康尼机电 股票代码 60311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廖良茂 联系地址 科技十路锦裕源大厦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为上市公司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是□ 否√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 是□ 否√ 是否拥有境内、外 是□ 否√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 回答“是”,请注明 两个以上上市公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股 5%以上 公司家数 家数 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00%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数量:50,590,801股,持股比例:5.65%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24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否□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 否□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否□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25 附表 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南京康尼机电股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发区恒达路19号 股票简称 康尼机电 股票代码 60311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田小琴 联系地址 科技十路锦裕源大厦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为上市公司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是□ 否√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 是□ 否√ 是否拥有境内、外 是□ 否√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 回答“是”,请注明 两个以上上市公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股 5%以上 公司家数 家数 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00%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数量:3,514,535股,持股比例:0.39%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27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否□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 否□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否□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28 附表 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南京康尼机电股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发区恒达路19号 股票简称 康尼机电 股票代码 603111 东莞市众旺昕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合伙企业(有 联系地址 科技十路锦裕源大厦 限合伙)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为上市公司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是□ 否√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 是□ 否√ 是否拥有境内、外 是□ 否√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 回答“是”,请注明 两个以上上市公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股 5%以上 公司家数 家数 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00%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数量:19,992,026股,持股比例:2.23%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30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否□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 否□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否□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