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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共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9-04-2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