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9-06-05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建研院”)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
解答》(2019 年 2 月 11 日)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
人员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申请了查询。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或就
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 6 个月(即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资产重组报告
书披露之前一日(即 2019 年 5 月 29 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以及其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
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
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除交易对方吴容的配偶金国民、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交易对方
潘文卿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建研院股票的情形外,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内的其他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内无交易建研院流通股的行为。
1、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吴容的配偶金国民的股票交易情况如下:
姓名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变更股数(股) 结余股数(股)
金国民 2018-12-14 买入 100 100
金国民 2018-12-18 买入 13,100 13,200
金国民 2018-12-19 买入 1,800 15,000
金国民 2018-12-21 卖出 -9,000 6,000
金国民 2018-12-25 卖出 -6,000 0
金国民 2019-01-10 买入 300 300
金国民 2019-01-11 卖出 -300 0
吴容已出具书面承诺:“本人近亲属在自查期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9
年 5 月 29 日)买卖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基
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其买卖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时未获知本次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消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本人及近亲属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规范交易行为。”
金国民已出具书面承诺:“本人在自查期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9 年
5 月 29 日)买卖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基
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本人买卖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时未曾知晓本次交易的谈判内容和相关信息,也未向任何人了解相关
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人及近亲属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上述声明如有虚假,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没收本人相应的投资收益。”
2、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潘文卿的股票交易情况如下:
姓名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变更股数(股) 结余股数(股)
潘文卿 2019-05-20 买入 9,900 9,900
潘文卿 2019-05-29 卖出 -9,900 0
潘文卿已出具书面承诺:“本人在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期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2019 年 5 月 29
日)存在买卖建研院股票的情形,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在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公布预案后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
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上述声明如有虚假,上
市公司有权没收本人相应的投资收益。”
3、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的股票交易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出
变更股数
账户号 名称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具日结余股
(股)
数(股)
东吴证券股
2019 年 3 月 7 日 买入 28,000
份有限公司
D890684575 0
东吴证券股
2019 年 3 月 8 日 卖出 -28,000
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建研院股票的交易行为系自营部门基于对股票
二级市场行情独立判断的日常短线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买卖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声明及承诺如下:“本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建
研院股票的行为系本公司自营部门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本公司
买卖建研院股票时未曾知晓本次交易的谈判内容和相关信息,也未向任何人了解
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上述声明如有虚假,建
研院有权没收本公司相应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情形外,根据各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
于本次交易各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知情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查询结
果,在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证券交
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
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签章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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