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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盛硅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18-01-16  

						                      上 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盛硅业股份 有限公司
                   ⒛ 18年 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醪戴 戤 撺殚事豢蹭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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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巾 锣 猡汪摺




地址 :上 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 海 中心大厦 9/11/12层
电   话   :u1~⒛   511ooO                                传   真             :   021-20511999
邮编      :2OO120
 上海 市锦 天城律师事 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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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⒛ 18年 第-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 :合 盛 硅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本所”)接 受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 托 ,就 公司召开 ⒛18年 第 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以 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宜,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 以及 《合盛硅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 所及本所律师依据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 行 )》 等规定 ,严 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 ,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 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 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

资料。 并参加 了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 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 ,本 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 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 ,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召 集 人 资 格 及 召 集 、 召 开 的程 序

     经核查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⒛ 17年
12月 27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
                                                                      司
关于召开 ⒛ 18年 第 一次临时股 ,将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
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 ,公 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 日期 己达 15日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
                                                                                                                                                                                       法律 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⒛ 18年 1月 15日 13:OO在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
     雅山西路 530号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三楼高层会议室召开;网 络投票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其 中,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2018年               1月        15日     9∶   15-9∶ 25,9∶     3o~i⒈ 3o,

     1⒊ 00-15∶ OO:通                        过        互          网                                                                             18年     1月      15日
                                                              联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⒛                             9∶   15-15∶ OO)。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 ,本 次股 东大
     会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 出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人 员 的 资 格

                     l、     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 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8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415,1ω ,795股 ,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42%,其 中                                                                                                                  :




                          (l)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 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 卡等材料                                                                                                          ,




     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人 ,代 表有表 决权股份
 415,158,195股                               ,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 %39%。

                    经本所律师验证 ,上 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 明,其 出
 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上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5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2,0O0股 ,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30/0。



                    以上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 ,由 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
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

                     (3)参 加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7人 ,代 表有表 决权股

份        ⒛
                    ,⒆    8,ω        0股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3,⒆     %。
                                                                                                    数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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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中 小投资者,是 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
                                                             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 ;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2、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其 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 ,本 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 本 次股 东 大 会 审议 的议 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并 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 ;本 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


四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表 决 程 序 及 表 决 结 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 ,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通 过了如下决议     :




    I、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415,160,⒆ 5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 ,∞ 99%;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 0,OO01%,弃 权 O股 。
   2、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415,160,⒆ 5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 99%: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 0,0001%,弃 权 0股 。
   3、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重 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415,160,⒆ 5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的 ∞m∞ %;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 0,OO01%,弃 权 0股 。
    4、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415,160,⒆ 5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的 ∞,∞ 99%;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 0,OO01%,弃 权 0股 。

   矽←∶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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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表 决结果 :同 意 415,160,295股 ,占 出席会 议有 效表 决股份 的 99。 ∞ 98%;反

对 500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效表 决股份    0,OOm%,弃 杈 0股 。
    6、   审议通过 《关 于制定 (募 集 资金 管理办法 >的 议案 》

    表 决结果 :同 意 415,160,695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效表 决股 份 的 99。 ∞∞ %;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效表 决股份 0.0001%,弃 权 0股 。

    枣i⒎ 审议通 过 《关 于全 资子 公 司新疆 西部合盛硅 业 有 限公 司分立 的议案 》
    表 决结果 :同 意 415,160,⒆ 5股 ,占 出席会议 有 效表 决股份 的 Q9,∞ ∞ %;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效表 决股份 0,OO01%,弃 权 0股 。

   β ∷审议通过 《关 于全 资子公 司合盛硅 业 (鄯 善 )有 限公 司分 立 的议案 》
    表 诀结 果 :同 意 415,160,⒆ 5股 ,占 出席 会议有 效表 决股份 的 ∞         %: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效表 决股份 0,OO01%,弃 权 0股 。
                                                                         "∞

   耕 审议通过 《关 于选举 董事 的议案 》
    本议案 以累积 投 票方式选 举 非独 立 董事 ,表 决情 况如 下    :




    9,1审 议表 决罗 立 国为 董事

    同意 415,158,596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 舛 %,该 候选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z,696,硐 l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9910%。

    9.2审 议表 决 罗皴 为董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Q9%%,该 候选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⒛ ,696,4OO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 10%。

   9.3审 议表 决方 红 承 为 董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 舛 %,该 候选 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⒛ ,⒆ 6,4OO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9910%。

   9.4审 议表 决罗 烨栋 为董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 舛 %,该 候选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⒉ ,⒆ 6,4O0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 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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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 意见书


     9,5审 议表决浩瀚为董事

     同    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   ∞   。”
                                                                                                       gzI%,该
                                                                                                                  候   选   人   当   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⒉ ,696,4OO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 份 总数 的 99,9910%。

    9∶   6审 议表 决龚 吉平 为 董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 %%,该                                           候选 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⒛ ,696,硐 0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 10%。

    10、        审议通 过 《关 于选 举独 立 董事 的议案 》

    本议案 以累积 投票 方式选举独立 董事 ,表 决情 况如 下                                                 :




    10,l审 议表 决陈伟 华 为独 立 董事

    同意 415,158,596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 %%,该                                          候选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⒛ ,696,401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 份总数 的 ∞ ,” 10%。

    10.2审 议表 决傅黎 瑛为独 立 董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 %%,该                                          候选 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叫 ,696,4OO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 10%。

    10,3审 议表 决蒋 剑雄 为独 立 董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m%%,该                                            候选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24,696,4OO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 数 的 ∞ .9910%。

    11、        审议通 过 《关 于选 举 监事 的议案 》

   本 议案 以累积 投 票方式选举 监事 ,表 决情况如 下                                            :




    11,l审 议表 决褚怡 为监 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 %%,该                                          候选人 当选 。
    ll,2审 议表 决 高君秋 为监事

    同意 415,158,596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m舛 %,该 候选 人 当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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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 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 结论 意见

     综上所述,本 所律师认为 ,公 司 ⒛1β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 、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 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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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页无正文,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                                                       经办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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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 明德



                                                                          沩 、d年 \月 、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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