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盛硅业股份 有限公司 ⒛ 18年 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醪戴 戤 撺殚事豢蹭 ’、 .t∶ .i|I:|!|||ijI‰ 酝 $∵搬 皤 邋 ∶丨 廴 槭 解 |i|∴ 巾 锣 猡汪摺 地址 :上 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 海 中心大厦 9/11/12层 电 话 :u1~⒛ 511ooO 传 真 : 021-20511999 邮编 :2OO120 上海 市锦 天城律师事 务所 法律 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⒛ 18年 第-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 :合 盛 硅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本所”)接 受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 托 ,就 公司召开 ⒛18年 第 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以 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宜,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 以及 《合盛硅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 所及本所律师依据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 行 )》 等规定 ,严 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 ,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 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 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 资料。 并参加 了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 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 ,本 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 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 ,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召 集 人 资 格 及 召 集 、 召 开 的程 序 经核查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⒛ 17年 12月 27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 司 关于召开 ⒛ 18年 第 一次临时股 ,将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 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 ,公 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 日期 己达 15日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 法律 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⒛ 18年 1月 15日 13:OO在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 雅山西路 530号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三楼高层会议室召开;网 络投票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其 中,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2018年 1月 15日 9∶ 15-9∶ 25,9∶ 3o~i⒈ 3o, 1⒊ 00-15∶ OO:通 过 互 网 18年 1月 15日 联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⒛ 9∶ 15-15∶ OO)。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 ,本 次股 东大 会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 出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人 员 的 资 格 l、 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 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8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415,1ω ,795股 ,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42%,其 中 : (l)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 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 卡等材料 , 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人 ,代 表有表 决权股份 415,158,195股 ,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 %39%。 经本所律师验证 ,上 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 明,其 出 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上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5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2,0O0股 ,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30/0。 以上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 ,由 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 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 (3)参 加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7人 ,代 表有表 决权股 份 ⒛ ,⒆ 8,ω 0股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3,⒆ %。 数 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注 :中 小投资者,是 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 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 ;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2、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其 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 ,本 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 本 次股 东 大 会 审议 的议 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并 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 ;本 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 四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表 决 程 序 及 表 决 结 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 ,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通 过了如下决议 : I、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415,160,⒆ 5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 ,∞ 99%;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 0,OO01%,弃 权 O股 。 2、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415,160,⒆ 5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 99%: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 0,0001%,弃 权 0股 。 3、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重 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415,160,⒆ 5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的 ∞m∞ %;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 0,OO01%,弃 权 0股 。 4、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415,160,⒆ 5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的 ∞,∞ 99%;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 0,OO01%,弃 权 0股 。 矽←∶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表 决结果 :同 意 415,160,295股 ,占 出席会 议有 效表 决股份 的 99。 ∞ 98%;反 对 500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效表 决股份 0,OOm%,弃 杈 0股 。 6、 审议通过 《关 于制定 (募 集 资金 管理办法 >的 议案 》 表 决结果 :同 意 415,160,695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效表 决股 份 的 99。 ∞∞ %;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效表 决股份 0.0001%,弃 权 0股 。 枣i⒎ 审议通 过 《关 于全 资子 公 司新疆 西部合盛硅 业 有 限公 司分立 的议案 》 表 决结果 :同 意 415,160,⒆ 5股 ,占 出席会议 有 效表 决股份 的 Q9,∞ ∞ %;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效表 决股份 0,OO01%,弃 权 0股 。 β ∷审议通过 《关 于全 资子公 司合盛硅 业 (鄯 善 )有 限公 司分 立 的议案 》 表 诀结 果 :同 意 415,160,⒆ 5股 ,占 出席 会议有 效表 决股份 的 ∞ %:反 对 100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效表 决股份 0,OO01%,弃 权 0股 。 "∞ 耕 审议通过 《关 于选举 董事 的议案 》 本议案 以累积 投 票方式选 举 非独 立 董事 ,表 决情 况如 下 : 9,1审 议表 决罗 立 国为 董事 同意 415,158,596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 舛 %,该 候选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z,696,硐 l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9910%。 9.2审 议表 决 罗皴 为董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Q9%%,该 候选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⒛ ,696,4OO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 10%。 9.3审 议表 决方 红 承 为 董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 舛 %,该 候选 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⒛ ,⒆ 6,4OO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9910%。 9.4审 议表 决罗 烨栋 为董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 舛 %,该 候选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⒉ ,⒆ 6,4O0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 1o%。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 意见书 9,5审 议表决浩瀚为董事 同 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 ∞ 。” gzI%,该 候 选 人 当 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⒉ ,696,4OO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 份 总数 的 99,9910%。 9∶ 6审 议表 决龚 吉平 为 董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 %%,该 候选 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⒛ ,696,硐 0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 10%。 10、 审议通 过 《关 于选 举独 立 董事 的议案 》 本议案 以累积 投票 方式选举独立 董事 ,表 决情 况如 下 : 10,l审 议表 决陈伟 华 为独 立 董事 同意 415,158,596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 %%,该 候选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⒛ ,696,401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 份总数 的 ∞ ,” 10%。 10.2审 议表 决傅黎 瑛为独 立 董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 %%,该 候选 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叫 ,696,4OO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 10%。 10,3审 议表 决蒋 剑雄 为独 立 董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 m%%,该 候选人 当选 。 中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 : 同意 24,696,4OO票 ,占 与会 中小投 资者所 持有 效表 决股份 总 数 的 ∞ .9910%。 11、 审议通 过 《关 于选 举 监事 的议案 》 本 议案 以累积 投 票方式选举 监事 ,表 决情况如 下 : 11,l审 议表 决褚怡 为监 事 同意 415,158,595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 %%,该 候选人 当选 。 ll,2审 议表 决 高君秋 为监事 同意 415,158,596票 ,占 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99m舛 %,该 候选 人 当选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 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 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 结论 意见 综上所述,本 所律师认为 ,公 司 ⒛1β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 、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 下无正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 意见书 (本 页无正文,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 经办律师 : 殒凡 j貔 眵 经办律师 : 吴 明德 沩 、d年 \月 、扣 地 址 :上 海市浦东新区银城 中路 sO1号 上海中心大厦 9、 11、 ⒓ 层 ,邮 编 :20O1z0 电 戋舀 : (86) 21-20511000; 传 孱氧 : (86) 21-20511999 网 t止 : http://-。 allbr△ ghtlaw。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