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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盛硅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18-02-27  

						                 上 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 务所

                关于合盛 硅业 股份有 限公司
             ⒛ 18年 第 二 次临时股 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灭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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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上 海市浦东新区银城 中路 501 号上海 中心大厦 9/11/12层

电话   :陇 19“ 11OO0                       传 真    :   021-20511999

邮编 :⒛ 01⒛
上 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 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⒛ 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     见书


致 :合 盛硅业 股份有 限公 司
                                                 ”
     上 海 市锦 天城律 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 “本所 )接 受合 盛硅业股 份 有 限公 司 (以
      “    ”                                                            “
下简称 公 司 )委 托 ,就 公 司召开 2018年 第 二 次 临时股 东大会 (以 下简称 本 次
         ”
股 东大会 )的 有 关事 宜 ,根 据 《申华人 民共 和 国公 司法 》(以 下简称 《公 司法 》)

 《上 市 公司股 东大 会规 则 》等法律 、法 规 、规 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 以及 《合盛硅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 有 关规 定 ,出 具本 法律 意见 书 。

     为 出具本 法律 意见 书 ,本 所及本所律 师依据 《律 师事务所 从事 证 券法 律 业 务

管 理 办法 》和 《律 师 事 务所 证 券 法律业 务执 业 规 则 (试 行 )》 等 规定 ,严 格履行

了法定职 责 ,遵 循 了勤勉尽 责和诚 实信 用原则 ,对 本 次股 东大会所 涉及 的相关事

项进 行 了必要 的核 查和验 证 ,核 查 了本所 认为 出具该法律 意见 书所 需 的相 关文件 、

资料 ,并 参加 了公 司本 次股 东大会 的全 过程 。本所保 证 本法律 意见 书所认 定 的事

实真实 、准确 、完 整 ,所 发表 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 、准确 ,不 存在虚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 ,并 愿 意承担相应 法律 责任 。

      鉴此 ,本 所律 师根 据 上述法 律 、法 规 、规 章及 规 范性文件 的要 求 ,按 照律 师

行 业 公认 的业 务标 准 、道 德 规 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 ,现 出具法律 意见如 下    :




一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召 集 人 资 格 及 召 集 、 召 开 的程 序

      经核查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是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 。公司 己于 ⒛ 18年
2月 9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等信启、披露媒体刊登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⒛ 18年 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 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 、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 ,公 告刊登的 日期距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开 日期 己达 15日 。
上海 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年 2月 26日 14:00在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
雅山西路 530号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三楼高层会议室召开:网 络投票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其 中,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⒛        18年     2月          26日     9∶   15ˉ   9∶   25,9∶       30ˉ   1⒈ 30,

13∶   0O-1⒌ 00;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⒛   18年    2月       冗         日   9∶   15ˉ 15∶   OO)。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 ,本 次股东大
会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 出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人 员 的 资 格

          l、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17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

份 415,284,584股                ,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9827%,其 中                                                                         :




           (l)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 、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等材料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415,158,195股                ,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39%。

          经 本所律 师验 证 ,上 述股 东 、股 东代 理人均 持有 出席会 议 的合法 证 明 ,其 出

席会议 的资格均合 法有 效 。

               (2)参 加 网络投 票 的股 东
          根据 上 交所 信 启、网络有 限公 司提供 的数据 ,本 次股 东大会 通 过 网络投 票系 统

进行有 效表 决 的股 东共 计 14人 ,代 表有表 决权股份 126,389股                                                                     ,占 公 司股份 总
数 的 0.0189%。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 ,由 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
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

               (3)参 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 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6人 ,代 表有表决权
          叫                      ,占                       总                    3.⒛   27%。
股   份         ,808,389股              公   司   股   份        数        的
上 海 市锦 天 城 律 师 事 务 所
                                                                        法律意见书


       2、   出席会议 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其 出席会议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

       综上 ,本 所律师审核后认为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议 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 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并 且 与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 一致 ;本 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 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


四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表 决 程 序 及 表 决 结 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 ,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 式 ,通 过 了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 《关于<公 司 ⒛ 18年 员工持股计划 (草 案 )>及 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415,270,584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 .∞ 弱 %;
反对 14,OO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OO34%,弃 权 0股 ,占 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同意 ⒛ ,808,389股 ,占 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5%;
反对 14,000股 ,占 参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0565%;弃 权 0
股 ,占 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 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415,270,584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 弱 %;
反对 14,0O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OO34%,弃 权 0股 ,占 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同意 ⒛ ,808,389股 ,占 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5%:
反对 14,OO0股 ,占 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OS65%:弃 权 0
 上 海 市锦天城 律师事 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股 ,占 参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3、    审议通过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同 意 415,270,584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 .∞ 66%;
反对 14,OO0股 ,占 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OO34%,弃 权 0股 ,占 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同意 24,808,389股 ,占 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5%:
反对 14,OO0股 ,占 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OS65%;弃 权                   0

股 ,占 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
      4、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⒛ 18年 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415,279,584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 87%:
反对 5,OO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0013%,弃 权 0股 ,占 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
     5、    审议通过 《关于 ⒛ 18年 度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415,279,584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 ,∞ 87%;

反对 5,OO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 0,0013%,弃 权 0股 ,占 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 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

五、 结论意见

     综 上 所 述 ,本 所 律 师认为 ,公 司 zO18年 第 二 次临 时股 东大会 的召集和 召开

程序 、召 集 人 资格 、 出席会 议人 员 资格 、会 议表 决程序 及表 决结果等事 宜 ,均

符合 《公 司法 》 、 《上 市公 司股 东大会规 则 》 等法律 、法规 、规 章和 其他规 范

性文件及 《公 司章程 》 的有关 规 定 ,本 次股 东大会通 过 的决议合 法有 效 。

       (以 下无 正 文 )
上 海 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 意见书



(本 页无正文,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⒛1s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经办律师 :~'∶ 廴苎                    i上鸶L
                                                                                                   享




                                                                 经办律师     :            赶点
                   吴明德                                                                     赵    东



                                                                                    >n(y   +            E "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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