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合盛硅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2-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合盛硅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合盛硅业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持续督导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78 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400 号文同意,合盛硅业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7,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9.52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36,6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208.4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27,431.56 万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4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
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 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 万元募集
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的募集资金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使用募集资                                         项目环境影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备案
号                              金(万元)                                         响评价批复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
                                                               吐地发改产环          新环函
 1       公司年产 10 万吨硅氧      97,431.56     鄯善硅业
                                                               [2015]003 号       [2015]1255 号
         烷及下游深加工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2                                 30,000.00         /               /                  /
         行贷款等一般用途
              合计                127,431.56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
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7 年 10 月与中信证券、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另于 2017 年 10 月与中信证券、合盛硅业(鄯善)
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账
 序 号                 项目名称                  已累计投资金额      投入进度
                                                                                     户余额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年产
     1                                                   26,667.52       27.37%       53,497.76
             10万吨硅氧烷及下游深加工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等
     2                                                   30,000.00        100%                  -
             一般用途

                                             2
               合计                        56,667.52      -   53,497.76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因业务增长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继续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
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度。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1、合盛硅业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合盛硅业承诺本次继续使用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

                                     3
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合盛硅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合盛硅业本次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殷   雄                            先卫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