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0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 们作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
“ ”
简称 公司 )的 独立董事 ,本 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精神 ,现 就 ⒛ 1g年 10月
zg日 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 更后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 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 、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 ,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
(本 页无 正 文 ,为 《合 盛硅业股 份有 限公 司独 立 董事关 于第 二 届 董事会第
十 四次
会议相 关事 项 的独 立 意见 》之签 字页 )
独 立 董事 :
陈伟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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