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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邦照明: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9-03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53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7.66 元/股;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7)。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横
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2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770,7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1%,成交最高价为 15.15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8.9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40,011,013.48 元。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回购报告书》等的规定,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