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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骏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9-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骏
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骏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对广东骏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538 号文),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新股 5,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23 元,已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1,461.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172.4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89.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大华
验字[2017]00066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偿还银
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具体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列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实施主体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号                                       集资金
      龙南骏亚精密电
                                                              龙发改
      路有限公司年产                                                    赣环评字
                                                   龙南骏亚   字
 1    240 万平方米高精     36,433.69   28,289.07                        [2016]28
                                                   精密       [2016]5
      度多层印刷电路                                                    号
                                                              号
      板项目(一期)
 2    偿还银行贷款及       14,000.00          -    骏亚电子         -         -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50,433.69   28,289.07      -        -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将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
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在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
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
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查阅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信息披露
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文件、独立董事对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的意
见,对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
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广东骏亚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1、已经广东骏亚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已经广东骏亚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广东骏亚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广东骏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   杰              陈   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