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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骏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9-00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2,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东骏亚”或“骏
亚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以书面通知、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8 名,
实际出席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538 号文),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新股 5,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23 元,已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1,461.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172.4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89.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大华
验字[2017]00066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基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
         司年产 240 万平方米高精度                                      龙南骏亚精密电
   1                                      36,433.69        28,289.07
         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一                                           路有限公司
         期)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
   2                                      14,000.00                -       广东骏亚
         资金
                   合计                   50,433.69        28,289.07                   -


    截至 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0,183.74 万元,其中银行存
款 2,183.7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购买的理财产品 3,000.00 万元,前次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项目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18,450.72 万元。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该次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见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
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

    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不存
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支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
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
定,公司拟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
公司将及时、足额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
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
董事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
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应的决议内容及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等相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1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