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淳中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北京淳中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金融工具相关
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
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另外,由于公司财务信息系统从用友U8切换为SAP,导致存货成本核算方法
发生变更,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引入了思爱普(中国)有限公
司的SAP软件系统,并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为了更好适应SAP软件系统运
行和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公司对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现行的实际
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新核算方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本
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核算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
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1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 2019 年4月24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拟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适用按照
上述规定自 2019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存货成本新核算方法自2019年4月1日起
施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
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
“再平衡”机制;按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将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
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
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公司财务信息系统从用友U8切换为SAP,导致对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进行
变更,由现行的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变更前,存货成本
核算方法采用实际成本法。变更后,存货成本核算方法采用标准成本法,月末再
根据差异率进行差异分配,将标准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变更后的存货成本核算
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的规定。由于公司过去并未对存货制定标准成本,对各期期初的存货价值无法按
标准成本重新计算,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计影响数并不切实可
行,因而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2
    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适用仅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次存货成本核算方法的变更仅因为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由用友U8切换为
SAP系统,对会计核算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本项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公司的成本核算更精细
化。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金融工
具、成本、存货等相关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等金融工具、成本、存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依照上述准则的要求变更会
计政策,能够更加准确、客观、规范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