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19-01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暨对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授信额
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
同文本,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担保,
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
等其他融资业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授信基本情况
2019年3月29日,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
综合授信合同文本,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具体相关银行
授信额度如下(未写明币种的默认人民币):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1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000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60,000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15,000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50,000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75,000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30,000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 6,000
8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725(万美元)
9 其他银行 45,000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担保,用于
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
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如下:
担保金额
序号 被担保人
(人民币万元)
1 宁波恒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 南京海兴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5,000
ELETRA INDSTRIA E COMRCIO DE MEDIDORES
3 ELTRICOS LTDA. 10,000
(ELETRA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Hex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4 5,000
(海兴科技(肯尼亚)有限公司)
PT.Hexing Technology
5 10,000
(海兴科技(印尼)有限公司)
Hexing Electrical SA(PTY) Ltd
6 7,000
(海兴南非公司)
(Forter Electronics Limited)
7 5,000
福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Hexing Electrical Company S.A.C
8 1,000
(秘鲁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exing Afrique
9 5,000
(海兴(塞内加尔)有限公司)
10 Tecno Staff S.A.U 2,000
11 其他控股子公司 28,000
合计 80,000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公司
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
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担保,用于
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
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授信额
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有
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
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
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
同文本,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有效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余额为6,272.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
公司无逾期及违规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