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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兴电力: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19-029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累计已集中竞价回购的库存股为基数,
         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
         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329,919,823.0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
币 37,091,350.47 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 1,548,824,481.71 元,2018
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1,841,652,954.29 元。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
阶段、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
记日累计已集中竞价回购的库存股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照截至本报
告出具日总股本 494,464,100 股,扣除已回购的库存数量 8,476,884 股计算,预计
2018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 194,394,886.40 元。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利润
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
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的有关规定,上
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
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18
年度实施股份回购累计金额为 32,894,098.55 元。因此,公司 2018 年度拟分配现
金红利共计 227,288,984.95 元(含 2018 年度实施股份回购金额),占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8.89%。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
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预案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