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79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
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调整,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2019年08月29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纽威股份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 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
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0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 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 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
[2019] 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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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 6号要求编制执行。
2019年05月0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
进行修订。
2019年05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
组》(财会[2019] 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
政策,并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的相关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 6 号)的要求,对受影响的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列报调整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389,083,766.73 1,350,282,318.70
应收票据 128,325,182.72 120,238,579.53
应收账款 1,260,758,584.01 1,230,043,739.1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030,387,267.01 1,200,629,5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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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 347,030,352.80 303,743,317.18
应付账款 683,356,914.21 896,886,273.88
执行上述新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05月0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影响公司净资
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年0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
组》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
润等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仅对财务
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
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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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财务报
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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