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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密尔克卫: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9-27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密尔克卫化工供
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查阅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总经理陈银
河先生;副总经理丁慧亚女士、王涛先生、潘锐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缪
蕾敏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