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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步长制药: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26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步长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山东步长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股东权益。现就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

迟德强先生、王一先生、黄俊先生、蒲小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立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燕祥先生、程

华女士、范仁达先生、孟昭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迟德强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曾先后任职于山东大学医学院(原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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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大学)、平安证券有限公司法律部、大鹏证券有限公司资本市场

部及投资银行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现任山东大学

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在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王一先生,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先后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中国证

监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世纪联融控股有限公司、英国美宝资本。

现任上海欧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在新加坡亚洲管理学

院、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兼职客座教授。

    王立华先生: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

京大学法学硕士。曾任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证监会第

七届、第八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三届、第四届

(新第一届)、新第二届、新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

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七届上市委员会委员,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变压器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市西城区第一届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第三届北京市人民

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等职务;现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民银资本控股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

等职务。

    黄俊先生,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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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学历,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2007 年 9 月至今在上

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曾任讲师和副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

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蒲小明先生,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先后任职于军工 4431 厂、四川广都律师事

务所、现任四川金领律师事务所所长。

    王燕祥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

京财经大学学士。曾任商业会计杂志社编辑、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商

业会计杂志社社长等职务。现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程华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

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和业务监管部;现任职于财政部会计准则

委员会。现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范仁达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德州达拉斯大学 MBA。

现任东源资本有限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利民实业有限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统一企业中国控

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和商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和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现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孟昭平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普渡大学工商管理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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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 。 曾 任 安 迪 科 医 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CEO , 现 任 COMDA

   INVESTMENT (HK)LTD.董事等职务。现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

         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是否出席年度
           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
             次数

王燕祥        8           8          0          0          1            是

 程华         8           8          0          0          1            是

范仁达        8           8          0          0          1            是

孟昭平        8           8          0          0          1            是

迟德强       11           11         0          0          1            否

 王一        11           11         0          0          1            否

王立华       19           19         0          0          2            是

 黄俊        11           11         0          0          1            否

蒲小明       11           11         0          0          1            否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我们认

   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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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公司管理层能按照决议要求切实落实相关工作。

   (二)   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燕祥、王立华、范仁达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按照《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18 年度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三人均参与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年度会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制订<山东步长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王立华、蒲小明、迟德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按照《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18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三人均参与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总

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副董事长的基本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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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审计委员会

    程华、王立华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山

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和规定,

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

大事项财务状况的汇报,与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确保公司财务审计

工作的顺利进行。2018 年度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

程华、王立华均参与了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年度会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公司聘

任 2018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申请新增银行贷款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黄俊、王立华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山

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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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

大事项财务状况的汇报,与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确保公司财务审计

工作的顺利进行。2018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

黄俊、王立华均参与了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步

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总裁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副董事长的基本薪酬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 提名委员会

    王立华、王燕祥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山

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

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

作,健全公司内控。2018 年度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

议,王立华、王燕祥参与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年度会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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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立华、蒲小明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山

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

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

作,健全公司内控。2018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尚未召开会

议。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

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

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

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8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2018 年 3 月 7 日,发表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相关

方拟参与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跟投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王益民拟参与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跟投构成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关于刘鲁湘拟参与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跟投构

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薛人珲拟参与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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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跟投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蒲晓平拟参与邛崃天银制

药有限公司股权跟投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 2018 年 4 月 26 日,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聘任 2018 年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

及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审议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的独立意

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 2018 年 5 月 9 日,发表了《关于公司申请新增银行贷款及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 2018 年 5 月 23 日,发表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8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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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 年 7 月 3 日,发表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总裁的独立意见》、《关

于聘任副总裁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关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独立意见》、《关

于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基本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副董事长的基本薪酬的独立意见》。

    2. 2018 年 7 月 11 日,发表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 2018 年 8 月 27 日,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 2018 年 9 月 26 日,发表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回购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5.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表了《关于公司与关联人拟共同投资

巴斯德(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亦没有为公司参股企业提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

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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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45,000.00 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 79,000.0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所有担保均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主体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对外担保全部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风险较小。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

    2018 年,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的情况。

   (四)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18 年,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

核,认为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公平、合理,符合

公司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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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18 年度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      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核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

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汇报情况

    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发布《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该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年度)会议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18

年 8 月 16 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681,800,000 股为基数,用

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614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1,100,425,2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

年 度 ;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股 转 增 0.3 股 , 转 增

204,540,000.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886,340,000.00 股。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8 年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

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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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

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   董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 年,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2019 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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