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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步长制药: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19-051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对现行的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年度)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年度)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由于 2017 年财政部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
〔2017〕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及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有关规定开始执行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及财
务报表格式。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
    1、变更前公司执行的财务报表格式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
执行。
    2、变更后公司执行的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发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规定执行。
    3、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期初及上期(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明细情
况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1,355,036,086.1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821,971,067.24
应收账款           1,466,934,981.10
应收利息                       0.00
应收股利                       0.00 其他应收款                   701,056,087.12
其他应收款           701,056,087.12
应付票据               2,6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747,146,834.10
应付账款             744,546,834.10
应付利息               1,884,639.12
应付股利                       0.00 其他应付款                 2,163,733,807.24
其他应付款         2,161,849,168.12
                                       管理费用                  572,698,607.13
管理费用           1,062,064,130.92
                                       研发费用                  489,365,523.79
    本次对财务报表部分列表项目进行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
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况。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
    1、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以来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2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首次执行日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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