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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关于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进展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2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张
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发布了《江
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
书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8-036、临 2018-037)。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现将签署投资协议
书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项目的产能,以满足国内市场特别是华东市
场的需求,公司拟在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张家港管委会”)
管辖的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内投资设立新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 10 亿元。
    近日,公司已与张家港管委会就《投资协议书》的条款内容最终达成一致,
并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签署了《投资协议书》。
   (二)本次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
    3、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4、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于 1992 年 10 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 4.1
平方公里,是全国首家内河港型保税区,唯一的区港合一的保税区。经过多年的
开发建设,已形成了由保税区管委会统一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保税区、保税物流
园、扬子江化工园和扬子江高新技术产业园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主要有物流、
化工、机电、粮油和纺织五大支柱产业。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
    1、龙蟠科技拟在张家港管委会管辖的园区内以投资设立新公司的形式,建
办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10 亿元,注册资金 3 亿元。
    2、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润滑油、防冻液、塑料新材料及包装等精
细化学品。
    (二)土地
    1、龙蟠科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按挂牌成交
价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额付款。
    2、本协议项下用地在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区内,润英联项目南侧,
用地总面积 194 亩,但最终确认以政府规划土地部门的实际测量面积和《出让宗
地界址图》为准。
    3、张家港管委会提供的土地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途,土地使用权出
让年限为 50 年,自土地使用权证签发之日起计算。
    4、张家港管委会为公司提供的项目用地符合通水、通电、通讯、通蒸汽、
通雨污水、通管廊、通道路至项目地块红线以及土地平整的状态。同时应在土地
招拍挂之日起 3 个月内向公司提供项目开工所需的土地平整、临时水、临时电、
临时道路;同时向公司提供项目地块图、竖向图及相关市政公用管网接口、管位、
管径、周围道路、绿化宽度、规划设计条件等资料。公司可根据项目需要申请园
区已有的其它工业配套设施和服务。
    (三)税收优惠
    自项目投产之日起,张家港管委会将给予公司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公司 8
名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相关补助以合法合规的政府补助的方
式实现。
    (四)双方义务
    1、张家港管委会协助公司项目立项、工商注册、开工建设等相关手续,确
保项目顺利进行。
    2、公司项目自土地证发放之日起 90 天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后竣工投产
并产出。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提升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项目的产能,以满足国内
市场特别是华东市场的需求。同时,公司能利用张家港保税区的资源优势和区位
优势,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有效提升公司在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行业的竞争力和
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投资项目尚处于前期论证阶段,项目涉及的产品品种、
投资总额和具体实施等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用地尚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是否能够
最终取得土地使用权还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在实
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规划等前置手续,因相关手续须经有
权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将对经营业绩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本协议并不
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5、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
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