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 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 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胡晓明、余臻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