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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运电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的独立意见2019-09-12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

                               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广东世运电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世
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核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的议案》,现发表书面确认和
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中预留股份授予日为2019年9月11日,
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本
次授予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
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
持续发展能力,是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核心
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最终提升公司业绩。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份授予的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19 年 9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2 名激励
对象授予 60.2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9.35 元。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玉招、饶莉、冼易
                                        2019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