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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益丰药房: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27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9-04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 68 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
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额及预留权
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导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额从
217.05 万股调整为 211.65 万股,根据有关规则要求,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总额及预留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可以设置预留权益,预留比例不
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故现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由 54.25 万股调整为 52.85 万股,占本次激励拟授予股票总数
的 19.98%。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由 271.30 万股调整为
264.50 万股。
    经核查,本次授予总额及预留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额及预留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额及预留权益数
量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