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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芯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5-17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纳芯微”)的独立董
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1年

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

案,对其中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与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

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洪志良,男,194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
术大学学士,瑞士苏黎世高等理工学院博士。1970年7月至1980年6月,就职于沈
阳工业大学,任讲师;1980年7月至1985年6月,就读于瑞士苏黎世高等理工学院;
1985年7月至1987年12月,就职于复旦大学,任博士后;1989年2月至1989年5月,
就职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任副研究员;1993年3月至1994年8月,就职于汉诺
威大学,任教授;1988年1月至今,就职于复旦大学,任教授;2020年8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西婵,女,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
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具有管理学副教授资格。2006年7月至2007
年7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助理审计;2007年8月至
2010年6月,攻读重庆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2010年7月至2018年3月,
任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师、副教授;2015年9月至2019年6月,攻读重庆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2019年7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
系教师;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如伟,男,律师,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2003年7月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科员;2003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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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至2012年8月历任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科员、副处长、处长;2013年9月至
2013年12月任加拿大新斯科舍省高级法院公证员;2013年10月至2013年11月任加
拿大麦克尼斯律师事务所观察员;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加拿大纽旺商业咨
询公司合伙人;2015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江苏和合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11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姓名
           出席股东大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情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情况         情况         况         数              参加
 洪志良         4            7           0          0                否
 陈西婵         4            7           0          0                否
 王如伟         4            7           0          0                否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
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
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持长效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
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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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
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
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四)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关注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切实履行
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具体包括:
    及时听取上市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
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参加审议年度审计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主要关注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
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完
备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属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
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时,按照《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
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价格未
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
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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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
计机构,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
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的经营现状。我们对公司2021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
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
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在2021年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规范运
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展新业务的情况。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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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我们认为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
    2022年我们仍将继续审慎、认真、勤勉地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
与合作,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作出贡献,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洪志良、陈西婵、王如伟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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