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8-30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晶晨半
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晶晨半
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就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履行的相关审
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常发展。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章开和
日期:20 年 月 日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顾炯
日期: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