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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众交通: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19-07-02  

						证券代码:A 股 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 2019-033
          B 股 900903                   大众 B 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 18 大众 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公告编号为:临 2019-014),同意公司为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以 2018 年度每股
净资产 3.88 元测算,回购股价不超过 4.27 元/股,回购期限为不超过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2019 年 5 月 8 日、2019 年 5 月 14 日、2019 年 6
月 5 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9-018、临 2019-027、临 2019-029、临 2019-031),并于 2019 年 4 月 5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 2019-021)。具体内
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截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由于未发生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低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中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截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回
购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内部核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自上市公司披露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