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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泰B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2017-03-24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7-01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
       委托理财期限: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
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累计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用以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
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的双方均为独立
的主体,不构成关联交易。截止本公告日仍在有效期的委托理财余额为 0 元。
     二、 基本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自有周转资金,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三、 产品说明
    公司拟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
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四、 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根据周转资金的情况,拟累计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自有闲置资

                                    1
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风险管控
    公司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开展和规范
运行。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
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将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
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对闲置自有资金
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委托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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