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 B 股 编号:临 2019-00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如适用):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00 时在公司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 11 名,应出席董事 11
名,出席董事 11 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9
年 3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
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
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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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
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
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
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六)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
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
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决定按公司总股本 3,254,007,000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
民币现金红利 5 元人民币(含税),股利分配总额为 1,627,003,500 元,占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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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36,726,558.79 元的
39.33%,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
截至 2018 年度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331,543,771.03
元,经本次利润分配后,22,704,540,271.03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
B 股股东红利以人民币计算,以美元支付,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按股东大会
利润分配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
算。H 股股东红利以人民币计算,以港元支付,港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按股东大会
利润分配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
算。
(九)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资本支出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2019 年公司将稳步开展
重要拟建项目准备工作,并着力推进在建项目的各项工作。项目具体情况及 2019
年度资本支出计划如下: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资本支出计划
项目 2019 年资本支出(万元)
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塔拉壕煤矿补缴井田矿业权出让收益金 40,000
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塔拉壕煤矿支付建设投资尾款 8,134
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阿尔玛勒整合煤矿项目 4,757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200 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 14,106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200 万吨/年煤基多联产综合项目 54,387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 36,651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20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 131,562
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王气至呼和南上行线工程 3,854
大马铁路项目 6,361
内蒙古伊泰宁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费托烷烃精细分离项目 10,924
生产经营投资 180,085
合计 490,821
2019 年公司资本支出计划为 490,821 万元,相应资金需求将主要通过自有
资金与银行贷款方式解决。有关 2019 年资本开支的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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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条件的展望及获
得必要的许可证与监管批文而有所变动。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
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年度业绩公告》议案。并在境内外公布前述报告。
(十一)7 票回避,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进行确认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
交易,7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公
司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进行确认的公告》。
(十二)7 票回避,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
司对 2018 年度持续性关连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7 名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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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
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扩大融资渠道、优化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公司拟发行
绿色公司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人民币),可
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数量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
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所得款项用于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补充
公司(含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和/或偿还公司(含下属公司)债务等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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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本次绿色公司债
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
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亦可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9、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拟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主
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
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1)不
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本次发行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
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
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
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
办理并确定担保相关事项、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
评级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
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文件,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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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审批机关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进行适当的
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届时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
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相关事宜;
(6)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公
告和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
(十七)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八)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 H 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增发 H 股进行一般
性授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
(十九)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如下:公司董事会将召集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
议以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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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3.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4.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资本支出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 H 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
案。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公司董事会另行发布召集
公告。
备案文件: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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