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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泰B股: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3-30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 B 股      公告编号:2019-016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简称“年度股东大会”或“本次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5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            √
        务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            √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            √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2018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资本支出的议案                          √
7       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8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
9.00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
9.01          本次公司绿色债券发行规模                                  √
9.02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9.03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9.0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9.05          债券期限                                                  √
9.06          募集资金用途                                              √
9.07          上市场所                                                  √
9.08          决议的有效期                                              √
9.09          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
9.10          偿债保障措施                                              √
9.11          本次发行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事项                √
10            审议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 H 股进           √
              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及公告已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
          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香港
          联交所(www.hkex.com.hk)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B股            900948    伊泰 B 股     2019/5/9     2019/5/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30 时前
       2、登记地点:公司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3、登记方式:传真或现场
       法人股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附件《授权委托书》或其复印
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
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
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六、     其他事项


    1、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本公司 H 股股东不适用本
         通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关规定另行发送通知、公告)。
    2、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3、本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4、会务常设联系人:王秀萍
         联系人办公地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11 层
         联系电话:0477-8565734
         传真号码:0477-8565415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

        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资本支出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9.00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9.01    本次公司绿色债券发行规模

9.02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9.03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9.0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9.05        债券期限

9.06        募集资金用途

9.07        上市场所

9.08        决议的有效期

9.09        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9.10        偿债保障措施

9.11        本次发行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事项

10          审议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 H 股进行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