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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7-03-31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7-01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
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17年3月28日、3月29日、3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
未发生重大调整,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因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在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
上述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
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公告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4、公司经核实,未发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近期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业绩风险提示
    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50万元,较上年同比
减少了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68%。
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2、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
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