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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关于拟处置部分集装箱、敞顶箱资产、债权及债务的公告2018-08-07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8-04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处置部分集装箱、敞顶箱
                 资产、债权及债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2016 年 12 月-2017 年 10 月,公司与中辉瑞盈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锦港(天津)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签署《融资租
赁合同》(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合同》”)。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 38000 个
集装箱及 2000 个敞顶箱(以下简称“融资租赁物”),资产价值合计 70,057.01
万元(含税),实际融资金额合计 59,359.91 万元。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资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处置部分集装箱、敞顶箱资产、债权及债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融资租赁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一并转移至全资子公司——锦
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公司”),由集发公司享有融资租赁
物的相应权利并承担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的义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
全权办理此次转让具体操作事宜。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一号
    3.法定代表人:刘辉
    4.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08 日
    6.经营范围:国内船舶集装箱运输;集装箱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
专用运输(集装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际多式联运;国内水路运输船
舶代理、货物代理;集装箱销售。
    7.股东情况:公司持有集发公司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8 年 5 月 31 日,集发公司资产总额 9,986.40 万
                                       1
元,负债总额 17.85 万元,资产负债率 0.18%;2018 年 1-5 月实现净利润-39.63
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融资租赁合同》涉及资产价值合计 70,057.01 万元,涉及的融资租赁
物为:38000 个集装箱及 2000 个敞顶箱。根据合同约定,在扣除首付款 10,697.10
万元后,公司需分期向融资租赁公司合计支付本息 69,033.03 万元。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向融资租赁公司实际支付本息 9,280.02 万元,尚余
59,753.01 万元本息未支付。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华核字[2018]003666号审计
报告),以201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上述融资租赁物资产原值62,233.29万元,
累计折旧2,899.01万元,账面净值合计59,334.28万元,债权账面金额合计
5,935.99万元,债务账面金额合计45,399.15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与集发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友好协商,三方拟签署《融资租赁补充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中辉瑞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锦港(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原承租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现承租人: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一)转让方式
    1.三方一致同意以 2018 年 5 月 31 日作为交易时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原承租人将既有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既有合同内容及要求、合同价格、支付
方式、违约责任等既有合同全部内容转让给现承租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由
现承租人全面享有和履行既有合同的内容。
    2.出租人同意将原合同中原承租人的全部权利义务和全部合同内容转让给
现承租人,现承租人同意受让原承租人在既有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及全部合同
内容。
    3.现承租人仍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义务向出租人完全履行。本协议生效后,
现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具体租金支付时间和方式详见《租金支付表》),
出租人向现承租人开具相应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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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协议生效条件
   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快推进内部资产整合,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且交易受让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 拟处置部分资产、债权及债务专项审计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3666
号)
   (四)《融资租赁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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