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锦州港: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5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接受锦港国际贸
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港国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财务资助
上限为人民币 12 亿元,可循环使用,期限为两年,无抵押或担保,资金利率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 个 BP。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此次财务
资助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运营及偿还债务等资金需求,经 2018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接受锦港国贸
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财务资助资金上限为人民币 12 亿元,可循环使用,
期限为两年,可提前归还,无抵押或担保,资金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 个 BP。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此次财务资助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授权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辉
    住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洞庭路 1 号保税大厦 821A-1
    成立时间:2014 年 03 月 20 日
    注册资本:187,6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煤炭、焦炭、金属材料、有色金属、贵金
属、黄金、白银、建材、木材、纸浆、橡胶制品、钢材、管材、矿产品、机电设
备(不含汽车)、原粮、石油制品及化工商品(不含许可经营项目)的销售等。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2,478                         393,106
  净资产                              108,785                        101,496
  项目           2017 年 1-12 月(经审计)       2018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4,015                         128,093
   净利润                               6,044                           5,222


    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锦港国贸为公司持股 33.33%的联营企业——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锦国投”)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任锦港国贸董事长
兼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亚良任锦港国贸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0.1.3 条的相关规定,锦港国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财务
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 号)
第九章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
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
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
审议和披露”。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业务指引〉的通知》,上述财务资助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
披露。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锦港国贸拟向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公司生产运营和偿还
债务等需求,资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可循环使用,拆入资金期限两年,
可提前归还,资金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 个 BP,
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锦港国贸签署
相关协议。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锦港国贸的母公司锦国投定位为以资本合作为纽带,为锦州港港口主业提供
融资租赁、保理、贸易、物流、信息化等相关配套服务,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
锦港国贸作为锦国投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金流动性,在具备财务资助实
力前提下,为锦州港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其发展定位,有利于保持与锦州港间的
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各方共赢。
    公司接受锦港国贸财务资助资金,在当前市场融资环境下,有助于实施多渠
道融资支持主业发展,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提升业绩和投资者回报。上述资金主
要用于公司业务运营和偿还债务等资金需求,交易具有融资速度快、效率高的特
点,是锦港国贸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力支持,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