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2 年度,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
        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贾文军委员、丁金辉委员、季士凯委员因工作调整等原因,相继
        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增补后的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天革、独立董事杨华和董事曲伟组成,其
        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宋天革担任。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
        配置的要求,全部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
        委员会委员的提名、选举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对定期报告、财务预
        决算、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控情况、审计机构聘任、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修订制度等事宜进行了审议。各位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1.《上交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公司关于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第十一次会议暨审计委员              3.《会计师关于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说明》
                         2022.01.07
会、独立董事 2021 年年报            4.《独立董事对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所涉问题发表独立意见》
专题会                              5.《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6.《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7.《关于核销 2021 年度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议案》


                                           1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境外报告摘要》
                                  2.《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十二次会议暨 2021 年 2022.04.26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年度报告专题会                    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04.29 1.《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三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08.26 1.《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四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10.28 1.《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2.11.23
第十六次会议                      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已连续五年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
        报告专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的履职情况、执业表现和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公
        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鉴于其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执
        业谨慎、认真负责的表现,提议董事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工作。
            2.履行年度报告审计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我们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主审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2
流程、关键审计事项及会计、审计准则等相关法规变化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
沟通,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的指导和监
督。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定期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工作进行督促,确保年
报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及时、准确、
完整地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与公司内审负责人保持沟通联系,关注内部审计在公司内部控制中
所发挥的监管作用。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落实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过程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公司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
年半年度和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
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审
核意见。
    2.在2021年年度审计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提供的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提供的年
度审计计划,与会计师举行了见面会,与其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本年
度的风险分析、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重点以及年度审计时间表。会议重点
关注2021年度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初步认可经营层的处理意见,同意
按此安排开展下一步年报编制工作。
    2021年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从财务会计
准则的适用性、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等方面,对2021年度报告进
行审查,共同听取了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并就监
管机构对公司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通过事先充分沟通、事中
及时督促,管理层、董事会在年审会计师审计过程中给予充分配合,会计师已按
计划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提交了2021年度审计报告。基于上述工作及会计师的
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
                                   3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要求,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适当性,积极推动公司内控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2022年4月26日,公司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报告专题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报告客
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公司管理层大力加强
在财务报告、贸易业务、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并
实现管控系统电子化,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财务和经
营风险失控。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外
部审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在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相
关部门意见基础上,与主审事务所会计师充分交流意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
问题,提高了审计效率,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六)审核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相关议案并发表了审议意见。
    2022年4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认为结合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预计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
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2022年11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会议认为,为全资子公司锦州港口集装箱发
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可以促进其业务开展,满足其生产
                                     4
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本着客观、公
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相关经验,监督公司
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
靠性,对公司的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
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等职能,
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
率的进一步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