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900953 公司简称:凯马 B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凯马B股 90095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史建萍 周丽 电话 021-52046658 021-62036446 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 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 办公地址 广场6楼 广场6楼 电子信箱 anny@kama.com.cn zhouli@kama.com.cn 1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4,504,336,304.69 4,239,012,364.22 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846,549,750.76 843,249,106.94 0.39 产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6,070,908.31 15,017,348.38 339.96 额 营业收入 2,493,601,284.02 2,268,603,797.46 9.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059,776.28 -20,494,708.89 不适用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5,361,195.53 -24,104,045.82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6 -2.48 增加2.8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8 -0.0320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8 -0.0320 不适用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8,66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 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9.83 190,926,520 190,926,520 无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13 77,649,853 77,649,853 无 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 64,000,000 64,000,000 无 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76 36,861,602 36,861,602 无 寿光市资产经营公司 国有法人 3.39 21,705,332 21,705,332 无 中国恒天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33 8,526,936 0 无 SCBHK A/C BBH S/A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STOCK INDEX 未知 0.81 5,203,252 0 未知 FUND 天津港保税区润佳国际贸易有 境内非国 0.55 3,519,152 3,519,152 无 限公司 有法人 VANGUARD TOTAL INTERNATIONAL 未知 0.46 2,970,300 0 未知 STOCK INDEX FUND 中国纺织科学技术开发总公司 国有法人 0.44 2,784,066 2,784,066 无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载货汽车销量 2.94 万辆,同比增长 10.27%;发动机产品销量 13.23 万台, 同比减少 29.02%,其中小型汽、柴油机及机组产品销量 6.08 万台,同比下降 26.32%;矿山机械 销量 37 台,同比增长 27.59%。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94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9.92 %; 实现利润总额 3156.47 万元,去年同期亏损 1090.58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加快国内外市场拓展力度; 二是深化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活动,坚持压缩应收账款,压缩库存,增加经营性现金流,深化 两项资金治理,提升运营质量; 三是加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实施进程,加快推进凯马汽车赣州分厂项目建设; 四是持续加强总部管理能力建设,深化财务管控和运营管理,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和审计、法 务等监督体系建设。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 [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 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 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准则。 根据新准则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其他收益”项目,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 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 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