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马B:关于公司监事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8-05-29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8-014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收到
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尉佳先生于近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沪证监决〔2018〕40 号)《关于对尉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以下简称“决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尉佳:经查,你作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在 2015 年 4
月 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期间,多次买入公司 B 股股票共计 59,200
股;多次卖出公司 B 股股票共计 58,000 股,存在多次在 6 个月内买
入后又卖出,以及卖出后又买入公司 B 股股票的情形。
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的短线交易行为。为加强警示教育,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
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
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上海证监局
的要求,督促尉佳先生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同时,
公司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
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恪尽职守,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
监督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