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丁剑平是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直接持有机电公司67.78%的股权,为一致行动关系。2、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受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46.34%的股权。3、机电公司、丁剑平与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签署《一致行动关系声明函》,约定中天泽与机电公司、丁剑平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机电公司、丁剑平于2020年5月将其持有的全部海伦哲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中天泽行使,后于2021年4月发出解除表决权委托的通知,中天泽要求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并于2021年11月3日诉至法院。经了解,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该案作出最终判决,判决中天泽与丁剑平、机电公司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其补充协议。4、中天泽与顶航慧恒于2022年11月16日在深圳市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中天泽拟向顶航慧恒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52,046,0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根据《上海顶航慧恒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天泽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18》,中天泽集团和顶航慧恒属于一致行动人。上述股权转让已交割完毕。2024年3月5日,双方签订了《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声明函》,解除公司52,046,076股股票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双方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5、除上述情况外,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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