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2021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872879.3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221.42%。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2,016,930.56元,同比增长49.58%;实现营业利润462,173,471.76元,同比增长307.33%;实现利润总额434,554,088.97元,同比增长281.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872,879.38元,同比增长221.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4,804,163.24元,同比增长365.81%。报告期末总资产6,622,511,056.46元,较期初下降0.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075,371,166.63元,较期初增长8.49%。(二)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1.主营业务影响原因一是由于上年同期受新冠疫情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影响,收入减少,通行费收入是我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免收通行费导致公司净利润减少;二是由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上年同期刚成立业务较少相应利润较低,所以导致公司上年同期净利润较少。2.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①报告期内收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补偿款3,000万元,此款作为其他收益处理;②根据交通运输部取消省界收费站文件要求,本年度处置省界收费站等报废固定资产损失2,433万元,此款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预计2021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872879.3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221.42%。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2,016,930.56元,同比增长49.58%;实现营业利润462,173,471.76元,同比增长307.33%;实现利润总额434,554,088.97元,同比增长281.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872,879.38元,同比增长221.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4,804,163.24元,同比增长365.81%。报告期末总资产6,622,511,056.46元,较期初下降0.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075,371,166.63元,较期初增长8.49%。(二)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1.主营业务影响原因一是由于上年同期受新冠疫情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影响,收入减少,通行费收入是我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免收通行费导致公司净利润减少;二是由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上年同期刚成立业务较少相应利润较低,所以导致公司上年同期净利润较少。2.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①报告期内收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补偿款3,000万元,此款作为其他收益处理;②根据交通运输部取消省界收费站文件要求,本年度处置省界收费站等报废固定资产损失2,433万元,此款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本公司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所增长。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上年同期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62号),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收通行费的时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5月6日0时止。该通知的实施对本公司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全国范围内国民经济活动日趋正常,高速公路车流也在逐步恢复。由此带动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较大增长。若下一报告期国内新冠疫情继续保持稳定,经济发展向好的基本情况没有变动,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本公司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所增长。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本公司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发生大幅度变动。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62号),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5月6日0时止。该通知的实施对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生了较大影响,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本公司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发生大幅度变动。本公司将积极应对可能面临的经营等方面的问题。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本公司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发生大幅度变动。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62号),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5月6日0时止。该通知的实施对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生了较大影响,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本公司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发生大幅度变动。本公司将积极应对可能面临的经营等方面的问题。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本公司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发生大幅度变动。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62号),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5月6日0时止。该通知的实施对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生了较大影响,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本公司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发生大幅度变动。本公司将积极应对可能面临的经营等方面的问题。
如下一报告期疫情防控工作仍未结束,本公司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发生重大变动。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62号),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该通知的实施将对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生影响,如下一报告期疫情防控工作仍未结束,本公司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发生重大变动。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肺炎疫情发展情况,评估和积极应对其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
预计2017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678万元到10,557万元,同比增加40%-55%;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主营业务影响 由于长平高速公路平行线国道102线长平段实施局部封闭养护工程,导致部分车辆分流至长平高速公路所致。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原控股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油脂)破产清算,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所致,东高油脂超过本公司的股权投资款、股东借款的亏损额,于2017年10月31日后的合并报表不再由本公司承担,该超额的亏损额转回作投资收益处理。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原控股子公司东高油脂破产清算,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东高油脂超过本公司的股权投资款、股东借款的亏损额,于2017年10月31日后的合并报表不再由本公司承担,该超额的亏损额转回作投资收益处理。
预计2017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678万元到10,557万元,同比增加40%-55%;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主营业务影响 由于长平高速公路平行线国道102线长平段实施局部封闭养护工程,导致部分车辆分流至长平高速公路所致。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原控股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油脂)破产清算,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所致,东高油脂超过本公司的股权投资款、股东借款的亏损额,于2017年10月31日后的合并报表不再由本公司承担,该超额的亏损额转回作投资收益处理。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原控股子公司东高油脂破产清算,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东高油脂超过本公司的股权投资款、股东借款的亏损额,于2017年10月31日后的合并报表不再由本公司承担,该超额的亏损额转回作投资收益处理。
预计2016年1-6月份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下降。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本公司长平改扩建工程试通车后,公司路产折旧和贷款利息大幅增加,预计下一报告期末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下降,公司正采取增收节支等应对措施,公司将考虑采取低成本债务融资或适度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降低财务费用。
预计公司201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超过50%。 业绩预增主要原因 2011年公司盈利能力增强,资产质量保持稳定,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