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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10-26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45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5: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
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1 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亲自出席董事 8 名,委托出席董
事 1 名,董事陈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授权委托董事夏曙锋先
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
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

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夏曙东先生、吴

司韵女士、尹建平先生、陈铨先生、张鹏国先生、夏曙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上述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名史薇女士、慕丽娜女士、王新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其中王新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

    候选人慕丽娜女士、王新英女士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

人史薇女士尚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

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

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

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独立董事和外部聘任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税前)每人每年为8万元,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外部聘任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拟定年度津贴(税前)

每人每年为8万元,外部聘任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

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外部聘任董事因其个人职务、身份及其他原

因不能领取公司津贴的,视为放弃津贴,公司不再另行补偿。

    独 立 董 事 对 该 议 案 发 表 了 明 确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在北京市海淀区

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1 层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5、 审议通过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3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

议。



       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




                                      4
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曙东先生,1972 年 10 月生,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于 2000 年创立北京北
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3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理学与地理信息系

统专业,获博士学位。2008 年 5 月至今担任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裁;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 2014 年 7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自 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曙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9,692,806 股,通过北京

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89,275,576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8,968,382 股,
共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2%,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与公司董
事夏曙锋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夏曙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吴司韵女士,1991年6月生,毕业于浙江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8月至2016年
8月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分析员、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职于
阿里巴巴集团,现任阿里巴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吴司韵女士拥有多年

境内外投资银行及直接投资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司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吴司韵女士在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属的阿里巴巴集团任职,除
上述情况外,吴司韵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
                                     5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尹建平先生,1962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1983 年 8 月至 2000 年 7 月在山
东潍坊华光集团工作,高级工程师;2000 年 8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北京共业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北京东方道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15 年 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3696)独立董事;
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本公司董事;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中德诺浩
(北京)教育股份有限公司(839994)监事会主席;2021 年 5 月至今任无锡变格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领源科创(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尹建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铨先生,1988年7月生,北京大学学士、牛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曾担任建信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业务中心执行总经理、创新业务中心执行总经理、投行一部
总经理、并购重组事业部总经理、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席总
经理,2023年3月至今担任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总监、建信(北京)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陈铨
先生拥有多年股权投资和并购重组投资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6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鹏国先生,1971 年 8 月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就职于中国航空计
算技术研究所(中航 631 所)、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先后在研发、测试、

产品、销售、管理等多个岗位历练过。华三期间历任多个省份及片区主管,先后任
职山东办主任、北京办主任、华北片区总监、市场部副总裁、公司副总裁兼多媒体
产品线总裁、公司副总裁兼存储及多媒体事业部总裁等重要职务。2011 年 11 月 30
日,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至今任浙江宇视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鹏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884,511 股。张鹏国先生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夏曙锋先生,1978 年 9 月生,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
计师。2003 年 5 月至 2008 年 5 月在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2008 年 5 月至 2014 年 6 月担任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

                                    7
裁;2014 年 7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4 年 7 月至
今担任本公司董事;自 2020 年 10 月起担任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夏曙锋

先生长期从事高科技企业的运营管理、财务管理、投融资及并购重组等工作,具有
丰富的企业管理实践经验。同时担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重庆理
工大学 MPAcc 校外硕士生导师等社会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曙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333,836 股。夏曙锋先生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夏曙东先生为兄弟关系,并

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上述情况外,夏曙
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薇女士,1955 年 6 月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2 年起分别任教于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历任教务处长、人事处长、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院院长,并兼任中国金融人才专业
委员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女教授协会副会长、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等
社会职务。是首批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学科带头人,并获北京三八红旗手、中国人

民银行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学成果奖等部级或以上奖项。主要研究领域为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国外货币金融学说、教育与经济关系等;主要专著和专业论
文包括《西方货币理论中传导机制研究》、《我国经济周期波动中的政策因素与货币
因素》等重要论文,起草了“九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我国金
融机制转换研究》主报告,主持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若干省部级及以上

科研课题。同时为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部委特聘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史薇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8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慕丽娜女士,1978年12月生,本科学历。拥有多年投资银行和经纪业务管理工
作经验。曾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瑞银集团财富管理投资

产品经理、基金运营主管;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机构业务总监;现任招商证
券资产管理公司华北区域总监。2014年7月至2020年9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慕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慕丽娜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新英女士,1978 年 2 月生,数量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绩效评价
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从事金融、财务审计工作多年。历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

务所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现任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新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新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

                                     9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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